
為維護本市學童午餐食品安全,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每學期皆前往本市364家國中小學及20家供應校園午餐之餐盒食品工廠進行查核及抽驗,另為強化業者自主管理能力,食安處亦運用前一年度查核結果規劃「餐盒食品工廠風險分級查核專案」,並將查核及分析結果導入衛生管理研習會,強化業者專業知能及提升供膳品質。
食安處說明,為提升校園午餐食品安全管理,食安處每學期皆會同教育局及農業局辦理聯合稽查,並抽驗午餐成品及食材,108學年度共計抽驗790件午餐成品及286件食材,其中一件午餐成品不符一般食品衛生標準,後續已依規裁處,另一件食材「酸白菜」檢出防腐劑,已移所轄嘉義縣政府衛生局處辦。
食安處指出,經分析本市近4年來食品中毒案件發現,攝食於學校之中毒總人數佔最多,其中校園供餐引起食品中毒事件,又以餐盒食品工廠(團膳)佔多數;為有效提升本市餐盒食品工廠供應品質,除了持續執行校園午餐抽驗及餐盒食品工廠HACCP專案外,本市將餐盒食品工廠依風險級別規劃「餐盒食品工廠風險分級查核專案」,將業者區分為「高風險」及「中高風險」,並邀請專家學者一同前往查核,除了加強抽驗及稽查,另監控製作場所及供膳人員之微生物分布情形,藉此找出餐盒食品工廠問題核心,提升業者自主管理能力。
另,為提升本市供膳人員專業知能,食安處也於今(109)年3月20日辦理「餐盒食品工廠衛生管理研習會」,邀請本市全數餐盒食品工廠參加,針對本次查核結果較常發生之缺失及問題進行探討及剖析,提醒業者應確保作業場所、從業人員衛生以及製售產品符合規定,以維護食用餐點之衛生安全。
食安處處長邱惠慈表示,食安處將持續與教育局及農業局執行例行GHP稽查與抽驗,強化校園食安監督,倘GHP不符合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最後呼籲本市餐盒工廠應恪遵食品相關規範,共同維護校園團膳食品安全。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可電洽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04-2222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