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端午節即將到來,嘉義縣衛生局為確保應節食品安全衛生,加強食品抽驗,於109年5月中旬至傳統市場、賣場、南北貨行、食品製造業、餐飲業等場所進行抽驗各類粽子、內餡材料(菜脯、蝦米、鹹蛋黃、豬肉)等,共計抽驗49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硼砂、過氧化氫、二氧化硫、規定為外煤焦色素及動物用藥殘留等,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抽驗結果名單公布於衛生局網站(https://cyshb.cyhg.gov.tw/)首頁「機關業務」下「主題專區」之「食品檢驗報你知」供民眾參考。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合法使用食品添加物產製食品,以符合食安法第18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倘未依規定使用,將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違規產品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
衛生局代理局長趙紋華呼籲民眾在選購端午節食材及配料時除了到信譽良好的商店購買外,應儘量避免挑選色澤過於鮮艷、有刺鼻味、非自然原味之產品,並注意製造、販售場所環境是否清潔衛生;購買後應儘早使用或食用完畢,未使用完應依產品外包裝標示妥善保存,以確保產品新鮮及食品安全。另提醒粽子大多用糯米作成,缺乏纖維、黏度高、不易消化,建議可搭配蔬菜或清淡的蔬菜湯,加上適量的水果增加纖維攝取,沾醬鈉含量高,能避免使用或減少使用。未立即食用的粽子或食物等應妥善冷藏(凍)保存,食用前再予以加熱以免微生物滋長導致食品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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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2 來源:嘉義縣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