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及和美鎮10家電鍍業者涉嫌排放含氰化物等有毒廢水,可能汙染彰化、和美1800多公頃農地,彰化地檢署10日動員12名檢察官指揮190名警調幹員,兵分25路搜索,已有3名業者坦承埋設暗管排汙,相關廠商都將被傳喚。這是全台第一起依刑法第190條之1「放流毒物及有害健康之物罪」大規模偵辦的環保案件。
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表示,以傳統的「水汙染防治法」,根本遏阻不了不肖汙染源頭,因此檢方翻遍所有法令,認為電鍍原廢水所含毒化物及重金屬汙染,會嚴重威脅生態環境與灌溉農田農作物及海洋生物,而業者的行為,確已涉及刑法第190條之1之「放流毒物及有害健康之物罪」,這是首件環保案涉及刑法。
小編評:台灣很多企業始終跳脫不出「成本轉嫁全民,利潤公司為主」的模式,從世界大廠日月光到地方小電鍍廠,都一樣把汙染問題送給全民買單,而農民背負受汙染的田地確根本求償無門,實在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