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 食藥監總局要求各地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監管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應當嚴格落實品質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先行賠償和追償制度,按照“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對消費者進行賠償。

《關於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商場、超市、食品店和藥店等經營者對嬰幼兒配方乳粉要實行專櫃專區銷售。

《關於開展在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指出,藥店申請成為試點單位應當符合食品流通許可規定的條件,並同時滿足以下要求:一是無因經營假冒偽劣藥品等商品被有關監管部門予以處罰的記錄;二是具備專區專櫃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經營環境、條件和設施;三是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費專業指導的人員和能力。

小編評:大陸真的蠻特別的,尤其是“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只要一次上游廠商發生上游毒奶事件,下游經銷商應該都會賠錢賠到脫褲子吧?看來在大陸賣嬰幼兒奶粉真的要心臟夠強大才可以。

 

連結:食藥監總局要求各地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監管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日前印發《關于開展在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明確對藥店申請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按照企業自願原則,並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可條件要求和程序,實施許可。

這份通知指出,藥店申請成為試點單位應當符合食品流通許可規定的條件,並同時滿足以下要求:一是無因經營假冒偽劣藥品等商品被有關監管部門予以處罰的記錄;二是具備專區專櫃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經營環境、條件和設施;三是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費專業指導的人員和能力。

小編評:賣嬰兒奶粉的規範,大陸應該是世界最嚴格的吧…

連結:藥店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設三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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