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法修法:加重刑罰、三級品管(三方檢驗)、食安保護基金

食品藥物管理署長葉明功今天表示,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下午將在行政院討論,將第三方檢驗責任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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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審視檢驗單位責任 食管法暫未提修法

張善政說:『我們覺得是不是有其他的地方需要有配套?將來推動檢驗機制的時候,檢驗單位是否也要有些權利義務,還有食管法以外有沒有其他的法?例如注意到退貨程序並不順,這應該要在哪理規範?是不是要有規範?還是業界有共識就可以了?』

小編評:我很好奇所謂第三方檢驗入法是什麼意思?是強制食品業者的檢驗必須外包第三方嗎?是檢驗公司要對報告付全責任嗎?還是烏龍檢驗事件要怎樣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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