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菸酒走私,「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增訂吹哨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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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財政部公告:預告「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鼓勵民眾檢舉重大不法的菸酒走私銷售案件,財政部預告修正「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增訂吹哨者條款,對檢舉人為違法業者現職或離職員工者,提高給獎比率,由現行20%提高至45%,每案最高金額以600萬元為限。

去年6月12日菸品菸酒稅再度調漲,菸品走私誘因隨之提高,為鼓勵民眾踴躍檢舉重大不法菸酒案件,及激勵查緝機關士氣,這次修法提高檢舉網路以外違規菸酒案件的檢舉人獎勵金,參考「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規定,酌予提高給獎基礎,由現行20%提高為按30%計算。

但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檢察官不應領取辦案獎金,並基於檢察官立於監督與中立角色考量,修正案增訂檢察官不得領取查緝私劣菸酒案件獎勵金規定。修正案也規定,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發現違規菸酒案件,不適用本辦法檢舉人獎勵規定。

財政部官員表示,修正案預告60天後,如果外界沒有意見,就會公告施行,不過有關吹哨者條款的施行日期,必須配合預算,財政部將另行公告施行日期。

小編評;確實食品吹哨者的成效很好,希望台灣走私酒或是假酒的問題也可以因為這個制度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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