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廉價酒冒充法國紅酒 酒商夫妻賺6739萬捐200萬換緩刑
新北市進口紅酒大廠瓏舌蘭公司,2008年起,自西班牙大量進口廉價桶裝紅酒,再分裝以「洗標籤」冒貼法國Sarl、Vicomte等酒廠高價進口紅酒標籤來販售,共計賣出71萬餘瓶﹑不法金額達6739萬餘元。由於瓏舌蘭老闆夫婦林泰發、張晶真與經銷商李武龍等均認罪,檢察官也同意全案改以用簡易程序判決,而判林男6月、張女4月、李男3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並須捐150、50、40萬元,均緩刑2年。雖檢方事後再提上訴,但法院認為已不得再提上訴而駁回,全案確定。
一審新北地院開庭時,林等3人均坦承犯行,法官考量3人均無前科,林表示已結束公司並繳銷執照,希望能給緩刑,讓他照顧92歲老母,張女也稱她是有空時才去公司幫忙,事後非常懊惱,李男也稱後悔犯行,因此檢察官同意後,2016年底法院改以簡易判決處刑,判林6月、張4月,李3月,各可用18萬元、12萬元及9萬元易科,但須各捐150、50及40萬元,緩刑2年。
由於全案一審時改用簡易程序,法官考量檢察官當時只同意給予被告緩刑、捐錢等,未對3名被告請求法院判決刑期表示意見,因此認為檢方仍可上訴,檢察官事後也提上訴,但二審新北地院依最高法院相關判決意旨,認為檢方只要對刑的執行方式(緩刑、捐款)表示意見,就已也對被告科刑範圍表示意見,因此不能上訴,故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
小編評:相關舊案可以看下面資料…看到這新聞,根本是鼓勵大家犯罪,只要認真犯罪賺大錢再捐一點點出來,就可以不用被關!該死的垃圾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