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公布3月間至各大書局及大賣場等商家,抽驗15件蠟筆的檢測結果,在「品質項目」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但在「中文標示」則有2件不合規定,包括未標示製造廠商電話、未正確標示原始製造商資訊,已移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辦理後續處置事宜。
「蠟筆」是兒童經常使用的彩繪文具,為瞭解國內市售蠟筆的品質及確保商品安全,標檢局3月間至各大書局及大賣場等商家,購買15件蠟筆進行檢測,這次檢測依據國家標準「事務文具用品一般安全要求」,檢測「8種可遷移元素(重金屬)」的銻、砷、鋇、鎘、鉻、鉛、汞、硒等含量,以及查核「文具的中文標示」。
連結: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蠟筆」檢測結果(標檢局新聞稿)
「蠟筆」為兒童經常使用之彩繪文具,為瞭解國內市售蠟筆之品質及確保商品之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107年3月間至各大書局及大賣場等商家,購買15件蠟筆進行檢測,結果發現「品質項目」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中文標示」經查核有2件不符合規定。
壹、檢驗標準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依據檢測標準及項目如下:
一、國家標準CNS 15527「事務文具用品一般安全要求」檢測「8種可遷移元素(重金屬)」含量(銻、砷、鋇、鎘、鉻、鉛、汞、硒)。
二、「文具商品標示基準」查核「中文標示」。
貳、檢測結果
本次購樣商品之檢測結果如下:
一、品質項目:可遷移元素(重金屬)含量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二、中文標示:計2件初步查核不符合規定,不符合情形包括未標示製造廠商電話及未正確標示原始製造商資訊。
參、不符合規定後續處置事項
標準檢驗局說明,蠟筆商品非屬該局公告應施檢驗品目,「中文標示」經初步查核不符合之商品,已移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辦理後續處置事宜。
肆、選購及使用注意事項之呼籲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市售蠟筆商品時注意下列事項:
一、選購標示清楚、詳細的產品,標示內容需包含:
(一)商品名稱。
(二)製造廠商之名稱及電話;其為進口者,應標示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商之名稱、電話、原始製造商名稱、地址及原始製造地。
二、標示事項應以固定標籤、印刷標示或吊牌(掛牌)標示於本體或最小單位包裝之明顯處。
三、兒童使用蠟筆時,請勿邊畫畫邊吃東西,使用完畢後,請立刻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