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畜牧處公布,民國106年抽驗102件寵物食品全數合格,包含犬用61件、貓用41件,而且當中重金屬砷的檢驗已配合新科技能驗出無機砷,採用新標準檢驗,也都合格。
檢驗內容依據「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執行,檢驗項目包括黃麴毒素、病原微生物、重金屬、農藥、保存劑及抗氧化劑含量、三聚氰胺、丙二醇等。
以上檢驗的項目也因應社會發展調整過。畜牧處副處長王忠恕告訴中央社記者,例如97年發生來自巴基斯坦的原物料玉米含黃麴毒素事件,之後就增加檢驗黃麴毒素,安全容許量標準為20ppb。
他再舉例,更早之前,93年發生知名品牌寵物食品製程疑發生污染而含有三聚氰胺危害寵物健康,後來也增驗,安全容許量標準為2.5ppm。
他還補充,重金屬檢驗鉛、鎘、汞、砷,隨著這些年來的科技發展進程,已能驗出有機砷跟無機砷之別,因此105年12月9日也修正砷的檢驗標準,106年起的檢驗就採用此新標準執行。
畜牧處說明,若寵物食品沒有含水產或藻類,總砷的安全容許量標準為2ppm;若含有水產或藻類,則總砷的安全容許量標準為10ppm,因為其中有機砷的含量會較高,但是其中有害的無機砷的安全容許量標準為2ppm。
而鉛的安全容許量標準為5ppm、鎘的安全容許量標準為2ppm、汞的安全容許量標準為0.4ppm。
連結:確保寵物食品安全-抽驗及監督市售寵物食品(農委會)
為落實維護寵物之健康與寵物飼主之權益,農委會辦理寵物食品安全監控工作,以確保市售寵物食品品質及安全。該會本(107)年預計抽驗100件市售寵物食品,另配合105年12月9日修正之重金屬「砷」含量標準,本年度將新增檢驗項目「無機砷」,加強抽驗水產動物及其製品或藻類及其製品,確保以此原料產製之寵物食品之安全。
農委會去年(106)抽驗102件市售寵物食品,包括犬用食品61件及貓用食品41件,檢測項目為「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相關規定項目,包括:黃麴毒素、病原微生物、重金屬、農藥、保存劑及抗氧化劑含量、三聚氰胺、丙二醇等,檢驗結果皆符合標準,且產品包裝標示亦符合動物保護法規定,相關檢測結果均已發布於農委會「農產品檢驗專區」網站供各界參考。
農委會表示自 99 年度起,即以年度計畫,補助相關單位至各通路購買犬貓食品,依風險程度高低進行相關項目檢測。抽驗結果不合格者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3條之2規定命其限期回收、銷毀,並依同法第27條相關規定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小編評:目前我國寵物食品檢驗方法大多參考食品的檢測方法喔~下面列表給大家參考~
- 黃麴毒素/衛生福利部公告部授食字第1041901616號 – 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黃麴毒素之檢驗
- 沙門氏菌/衛生福利部公告部授食字第1021951187號 –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沙門氏桿菌之檢驗
- 李斯特菌/衛生福利部公告部授食字第1021951354號 –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
- 致病性大腸桿菌/衛生福利部公告部授食字第1031901801號 –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病原性大腸桿菌之檢驗
- 產氣莢膜桿菌/衛生福利部公告部授食字第1021950329號 –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產氣莢膜桿菌之檢驗
- 重金屬/衛生福利部公告部授食字第1031901169號 – 重金屬檢驗方法總則
- 農藥殘留[阿特靈(Aldrin)、地特靈(Dieldrin)、蟲必死(BHC)、滴滴涕(DDT)、安特靈(Endrin)、飛佈達(Heptachlor)]/參考衛生福利部公告部授食字第1031900615號 – 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
- 保存劑及抗氧化劑[衣索金(Ethoxyquin)、丁羥甲苯(BHT)、丁羥甲醚(BHA)]/衛生福利部公告部授食字第1051900163 號 – 食品中抗氧化劑之檢驗方法-多重分析方法
- 保存劑及抗氧化劑(亞硝酸鈉)/衛生福利部公告部授食字第1021950329號 – 食品中亞硝酸鹽之檢驗方法
- 有害化學物質(三聚氰胺)/衛生福利部101年8月24日修正建議檢驗方法 – 食品中三聚氰胺之檢驗方法
- 有害化學物質(丙二醇)/參考GB/T 23813:2009(定量極限:10 ppm)
- 重金屬-無機砷(12%含水率時)/衛生福利部公告部授食字第1051900152號 – 食用藻類中無機砷之檢驗方法、CNS 5033 – 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