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廣告罰不怕,「南極冰洋磷蝦油」「遠東極品茯加力藻錠」照樣播

連結:廣告誇大罰50萬 南極冰洋磷蝦油照樣播

食藥署今天表示,「南極冰洋磷蝦油」產品廣告宣稱可減少血管油脂,涉誇大不實,一年來共查獲71次、開罰50萬元。但該業者廣告仍在電視上持續播放。

違規次數最多的是「南極冰洋磷蝦油」,因廣告內容提及減少血管內臟累積的油脂、避免血栓等,涉及誇大不實的生理功能字句,共違規71次。

第2名是「遠東極品茯加力藻錠」,該產品雖然有健康食品認證,具有調節血脂功能的保健功效,但廣告卻稱其中的排毒藻具有不逆轉的排毒特性,超出原本核定的保健功效範圍,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違規57次、共100萬元,罰款金額最多。

其次是日本進口的「甘味人生鍵力膠原」,因廣告內容提及保護膝蓋,涉誇大不實違規字句,去年違規47次、共開罰29萬元。


連結:節目廣告分不清,購買產品要當心! (TFDA公告)

食藥署監控電子媒體廣告發現,106年上、下半年違規廣告透過節目形態變相傳播之比率由4.8%增加至14.9%,查獲案件皆為誇大、不實或宣稱療效之食品廣告,其多以鋪陳相關健康資訊,而後置入或以諮詢專線等方式推銷特定商品,並以專業人員取信於民眾,是類廣告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依同法第45條規定,廣告內容誇大、不實,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宣稱療效,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為有效遏止節目廣告化之違規案件,食藥署業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共同合作,除衛生機關處理違反食安法部分外,如有節目廣告化而涉及違反廣電法相關規定之案件,則移請通傳會處辦,此外,倘有醫事人員參與違規廣告之製播,將移請衛生福利部醫事司依涉及醫療或醫事人員相關法令處辦,以保障民眾健康及安全。

食藥署再次呼籲民眾,食品並不具任何醫療效能,如有身體不適的情形,應儘速尋求正規之醫療管道就醫,凡是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務必「停看聽」:停-冷靜思考是否確實有需要及對健康是否有幫助;看-閱讀包裝標示上之相關資訊;聽-請教醫師或營養師等專業人員之建議,才能正確選購食用真正對自身狀況有助益的產品。另,民眾如對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內容有疑問時,亦可至食藥署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民眾查詢系統,做為選購產品之參考,以維護自身健康及消費權益。


連結:食品藥物廣告違規 麗基公司挨罰353萬

新北市衛生局今天公布106年食品、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稽查結果,總計開罰1149件,罰金高達3520餘萬元。其中廣告商麗基公司的違規廣告橫跨食品及化粧品,成為「違規大戶」,總計開出353萬元罰單。麗基公司回應,將依規定改善,其次為帥群國際公司,被罰196萬元,第三名是惟真國際公司,被罰127萬元。

違規化粧品廣告被裁罰得最多的前三名分別是麗基公司、人因生技公司晉恩公司,罰金分別為147萬元、91萬元與70萬元,開罰原因皆為廣告誇大不實或食品宣稱醫療效能。

全年被罰最多的產品是「愛之味健字號紅神孅輕盈回饋組」,其核准的廣告內容為「有助於降低體脂肪形成」,但廣告商宣稱「連續吃10週,可以降低體脂肪12.8%」、「減少體重20%」等字句,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每案裁罰10萬元至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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