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一段影片邊拍邊罵,因為海產業者把大批蝦仁,浸泡在磷酸鹽裡面,有人看不過去拍下影片上傳網路,相當噁心!化學老師表示,加入磷酸鹽是為了讓蝦仁吃起來Q彈,外觀看起來也比較大賣相好;醫師則是提醒,磷酸鹽成人每日攝取量約800毫克,如果超標會影響鈣質吸收,輕則導致骨質疏鬆,嚴重可能會洗腎、添增中風機率。
教授表示加磷酸鹽會讓蝦仁變大有彈性,為了省錢跟快速,甚至有人使用強鹼氫氧化鈉,蝦仁放進去不到20秒立刻變成熟紅狀,500公克的磷酸鹽要價300元,氫氧化納只要百元出頭,點出有不少不肖廠商使用氫氧化鈉省成本,對人體危害更大。
小編評:蝦仁加「氫氧化鈉」比較少聽說(通常大家都討論磷酸鹽、硼酸、甲醛),其添加目的是為了增加保水度,讓蝦仁吸水更多,重量增加,才可以賣更多錢。大家可以參考這一篇:火鹼泡海鮮驚!瞬間長大3-4倍。
連結:媒體報導生鮮蝦仁使用磷酸鹽類食品添加物疑慮說明(TFDA公告)
以水產動物為原料,經卸貨、分級、選別、去頭、去尾、去內臟、去鱗、去皮(去殼)、分切低溫保藏之製造及運送、貯存過程等生鮮處理,以常溫、冷藏或冷凍等方式直接供應消費者之生鮮水產品,均未准許添加磷酸鹽。
衛生福利部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訂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範食品添加物之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標準;該標準係為正面表列,僅表列之食品類別得依限量規定合法添加使用,非表列之品項及未准許之食品範圍,則不得使用。
現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磷酸鹽類食品添加物,屬第(七)類品質改良用、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可使用於各類食品,用量以Phosphate計為3 g/kg以下;亦屬第(十三)類結著劑,可使用於肉製品及魚肉煉製品;用量以Phosphate 計為3 g/kg 以下。
衛生機關對於市售食品之食品添加物持續進行監測,如發現有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之業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小編評:食藥署回覆囉,生鮮冷凍冷藏水產是不能添加磷酸鹽的。
連結:認識食物中的磷與磷酸鹽(食力)
食品加工使用磷酸鹽,當然可以降低部分成本,但主要的目的是保鮮、穩定品質、及延長保存性;以遠洋冷凍漁業而言,水產品經長時間的冷凍或在解凍的過程,如果未適當的保存,會產生蛋白質變性、鮮度降低、與油脂氧化的問題,因此以含有磷酸鹽的溶液做「包冰」冷凍儲存是業界常使用的方法,食用前適度清洗可充分去除添加的磷酸鹽;再以剝殼蝦為例,經剝殼處理的蝦仁,不應認定為生鮮水產,在剝殼的過程及剝殼後販售的過程,不論冷藏或冷凍,未經磷酸鹽保鮮的蝦仁,品質與鮮度上都會降低,而對食品的風險而言,安全性與天然性如何平衡,是需要評估的。
小編評:每次提到磷酸鹽,都會分享食力的這篇文章,這邊許老師是認為剝殼處理的蝦仁不應認定為生鮮水產,應該可以合理使用磷酸鹽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