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台中市加強食安稽查 再罰力勤1032萬元(2017/10/04)
力勤農產公司梁姓負責人日前遭查獲以旗下公司進口含瘦肉精豬肉產品,台中市衛生局表示,梁姓負責人旗下雖有不同公司,但衛生局已掌握、列入加強稽查對象,再罰力勤1032萬元。
力勤農產公司梁姓負責人,同時兼任兆基冷凍公司、兆烽企業公司負責人,而兆基冷凍的前身為奇葳食品,在民國105年7月6日改名,由梁男的王姓妻子擔任負責人。此外,梁男也在105年4月1日成立兆強行,並擔任負責人,但已在今年6月3日歇業,力勤相關企業與變動,衛生局均密切掌握,並列入定期加強稽查對象。
梁男利用不同公司名義進口、銷售肉品,僅勒令力勤公司停業並非釜底抽薪的方法,因此改以梁男為中心,加強查緝他名下所有公司的食品衛生,自今年5月起已稽查相關公司、冷凍庫21次,並抽驗產品送驗。
對於力勤農產公司遭罰1200萬元,卻不服訴願一事,台中市衛生局表示,雖然業者依法訴願成功,但市府維護食安決心沒有改變,因此再度裁罰力勤公司1032萬元,盼業者不要以身試。
連結:力勤賣過期肉卻輕罰?中市府這麼說…(2017/10/04)
之前力勤販售逾期肉品,市府重罰2張600萬元,共1200萬元,但業者提出訴願,訴願委員會認為市府開罰的理由邏輯不足而退回,市府最近已再重新開罰業者1032萬元,並非撤銷罰款,但業者仍可提出訴願。至於未勒令業者停業,呂宗學表示,因業者只是進口逾期肉品,並未造成重大危害,不構成勒令停業的要件。
連結:捍衛食安 中市再重罰力勤1,032萬元(2017/10/19)
經比對相關資料,確認逾期產品為「冷凍雞腿」及「冷凍豬腸」,
市長林佳龍強調,這三年來,
針對議員質疑市府未於第一時間稽查力勤,衛生局說明,
小編評:關於力勤農產公司「過期」肉品案,相關整理如下,大家可以複習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