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衛生局為保障民眾食的安心,自6月中旬至傳統市場、超市、量販店及製造商等場域,針對應節食品進行抽驗,包含米濕製品、肉加工品、豆製品、零食類及生鮮水果共計29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過氧化氫、甜味劑、著色劑及農藥殘留等,其中1件產品不合格,為簡姓業者販售之「五香豆干」經檢出防腐劑「苯甲酸」超標,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衛生局依同法第47條處3萬元罰款。
小編評:豆干食品的防腐劑標準,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如下:
| 防腐劑→己二烯酸類 | 可用於豆皮豆乾類,用量以Sorbic Acid計為2.0 g/kg以下。 |
| 防腐劑→苯甲酸類 | 可用於豆皮豆乾類,用量以Benzoic Acid為0.6 g/kg以下。 |
| 防腐劑→對羥苯甲酸酯類 | 可用於豆皮豆乾類,用量以p-Hydroxybenzoic Acid計為0.25 g/kg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