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中藥材管理是否應強制標示「基原」?藥商意見紛歧 中醫藥司:暫不列入
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3月11日預告「市售中藥材飲片之標籤或包裝應標示事項處理原則」修正草案,原本預計將「基原」(正確的中藥材品種與來源)納入標示,希望讓民眾知道用的是哪一個品種,但目前藥商意見分歧,預告草案未納入,之後會蒐集各方意見,做滾動式修正,衛福部中醫藥司科長陳聘琪表示。
根據《臺灣中藥典第二版》記載:「凡供製造、輸入之中藥材,其品質與規格需符《臺灣中藥典第二版》之規定。」也就是說,只要是進口做「藥用」的中藥材,都必須符合藥典的規定,包含基原(品種)、含量、性狀、異常物質限量標準(重金屬、農藥、黃麴毒素、二氧化硫)等。
其中,「基原」是指正確的中藥材品種與來源,包含學名與藥用部位。檢驗人員透過顯微鏡檢視組織切片,再用HPLC(高效液相層析儀)檢測成分,確保中藥材的品種與成分含量。
然而,目前能確定符合藥典規定的只有GMP中藥廠出產的製劑或藥材飲片,因為藥廠進原料時必須完全遵照藥典的規格逐批檢驗;而市售藥用中藥材通常都是接受抽驗,有無全部都符合藥典則不一定,長期研究中藥材的財團法人台灣必安研究所副所長莊武璋說。
小編評:附上連結最重要-預告修正「中藥材飲片之標籤或包裝應標示事項處理原則」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