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對食品製造業的管理首重安全衛生,除須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相關規定外,在營利行為、工廠設立及稅務的稽徵等方面,需要符合「公司法」、「商業登記法」、「工廠管理輔導法」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等。此外,食品前端原料的農、漁、牧業管理,則有「農業發展條例」、「漁業法」及「畜牧法」等規定作源頭把關。
對於不具有工廠登記而從事食品製造的場所,一般常被泛稱為「食品地下工廠」,然而工廠的設立有相關的設置標準規定,例如:要有固定場所從事物品製造、加工,其廠房達一定面積,或其生產設備達一定電力容量、熱能等,才需辦理工廠登記;如果未達工廠設置標準的食品製造業者,則依現行其他相關規定辦理登記。除此之外,為強化食品業者的衛生安全管理,衛生福利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發布施行「食品業者登錄辦法」,規定食品業者需辦理登錄後,才得以營業,其中食品製造業者只要具有工廠、公司、商業或營業登記等任何一項,依法皆須強制登錄。
小編評:超多法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