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檢局稽核3週,服飾、鞋類、包包標示不符達463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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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檢驗局呼籲,商品應依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標示,消費者購買商品時,應詳細檢視商品標示是否完整,本體標示與內外包裝之標示是否一致,拒買標示不實及標示不全之商品,才能保障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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