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檢局指出,在15件精油中,除阿原(YUAN)出品的「檜木精油」外,其餘14項都出現載有疑似涉及療效,以及化妝品用途文字的情形,例如宣稱「可補氣、養肝、適合用於護膚」等描述,恐有違反藥事法或化妝品管理條例的問題。
在成分分布比對方面,張文彬解釋,構成精油的各類成分百分比,都有相關規定,只要某類或各類成分未達標準,便屬不一致,在15件精油中,只有荷柏園(Roonka Australia)的「100%迷迭香」和Oshadhi的「桉油醇迷迭香」,一致性為100%。
連結:業者喊冤:標檢局檢驗不專業
被點名的香草集、阿原肥皂、伊聖詩escents都喊冤表示,精油萃取方式或植物品種不同,都可能導致檢驗結果不一致,標檢局檢驗不專業、有損商譽,今天將在各官網做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