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檢局檢驗發現,儘管所有產品在塑化劑含量、耐燃性及物理性等方面檢測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但仍有1件產品在重金屬含量部分,遭驗出鉻含量為331.63mg/k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60mg/kg最大容許含量。
小編評:法源應該是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吧!
本次磁鐵玩具係依據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等系列國家標準檢驗「物理性」、「耐燃性」、「重金屬含量(包括鉛、鎘、汞、鉻、砷、硒、銻、鋇含量)」、「塑化劑含量(DMP、DEP、DEHP、DBP、BBP、DINP、DIDP、DNOP)」之品質項目,並檢查「中文標示」及「商品檢驗標識」。檢驗結果「塑化劑含量」、「耐燃性」及「物理性」檢測部分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惟有1件產品「重金屬含量」之鉻含量為331.63mg/kg不符合前揭國家標準規定之60mg/kg最大容許含量;另有2件產品「中文標示」不符規定,不符合情形包括1件產品未標示製造商名稱、地址、電話、統一編號及1件產品「商品檢驗標識」之批號標示不符合玩具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重金屬對人體的健康有非常大的影響,通過飲水、飲食、呼吸或是直接接觸的路徑進入人體,過量之鉻會刺激呼吸道及消化道,對皮膚則會引起慢性潰瘍。
針對本次檢測不符合規定之商品,標準檢驗局已依「商品檢驗法」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違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另「中文標示」及「商品檢驗標識」未依規定標示完整者,業者應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倘玩具商品於進口或國內產製出廠場前未完成檢驗程序,業者逕自將商品輸入、運出廠場或進入國內市場販售,經查證屬實者涉及逃避檢驗,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處以新臺幣20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鍰。
小編評:找到原始連結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