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在前年10月將台灣列為打擊IUU漁業不合作黃牌警告國家,為早日解除黃牌,農委會採取多項強化漁業管理的行動,訂定遠洋漁業三法及相關子法規,已於今年1月上路。農委會今日公布第一波新法違規裁罰結果,至今共24件違規情事,罰1820萬元,展現打擊IUU漁業的努力。
根據農委會統計,去年發生、以舊漁業法裁罰案件中,針對經營者罰鍰有32件,從業人罰鍰有14件,投資人罰鍰有8件,其中違反轉載或卸魚港口指定及管理規定最多,共罰18件,其次為違反漁船船員管理相關規定有11件,未依照規定申報轉載漁貨量則有8件。依照新的遠洋漁業法規裁罰中,資料比對違規最多,共有13件,其中包含未依規定完善漁船船身標誌、電子漁獲回報不實等。
漁業署表示,目前在東港、前鎮、蘇澳等遠洋漁業港口執行檢查,抽查比例超過10%,也達到嚇阻作用,包含曾在東港抽查百噸級遠洋漁船,根據規定大目鮪捕撈配額為10噸,但該船卻捕撈達15噸,已超標50%,根據規定超標20%就屬重大違規,分別針對船東、船長開罰400萬、80萬元。
另也曾在蘇澳稽查,也發現有小釣船鯊魚翅和魚身重量不合比例狀況,疑似割除魚翅後就把魚身丟棄,也違反相關規定,也因此針對船東、船長分別開罰1百萬元、20萬元。其中一案只因為卸漁聲明書遲繳1天,就被罰高達百萬。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裁罰讓漁民和農委會都心痛。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前年10月台灣被歐盟舉黃牌,到現在已經一年10個月,這段期間跨部會與漁民團體,做了很多改善,新政府去年520執政後,很快就在立院通過漁業三法修法,包括《遠洋漁業條例》及後續11項子法,今年初開始執法,目標就是盡快解除黃牌,這項目標希望10月可以完成。
為了打擊IUU(未報告及未受規範漁業),歐盟給了4大面向和11個行動方案,面向包括法律架構、國際合作、漁業監控、漁產品追溯系統,農委會每兩周就盤點進度,過程雖充滿困難,仍全力以赴,對遠洋漁業1200多艘漁船建立完全監控系統,農委會雖然一定以照顧漁民為主,新法上路後違規罰鍰高達50萬元至400萬元,罰下去不僅漁民心痛,農委會也會心痛,但打擊IUU的行動若無法進行,台灣遠洋漁業就無法永續。
漁業署長陳添壽表示,漁業署今年2月也成立24小時的監控中心,有16同仁輪班監督船隻動態,避免船隻越界觸法,對於漁獲也有監督制度,買賣都有追蹤,另外在國際漁業合作方面,也簽訂21個備忘錄,希望今年內可以解除黃牌。
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指出,若黃牌未解除,或不幸演變成紅牌,台灣的遠洋漁業船隻恐怕再也無法停靠國際港口,對漁業是重大傷害,原本違規漁業罰鍰約3萬至15萬元,遠比新制低,歐盟認為無嚇阻效果,才會修法加強管制,預計8月底會將台灣目前打擊IUU的成果向歐盟提報,歐盟10月會派員來台複查,希望到時能順利解除黃牌。
小編評:這議題看三年了,每年都說要解決卻都還是卡在原地…不過,台灣人竭澤而漁的惡習實在太嚴重了,被罰被制裁真的怪不了別人,看看我們東港黑鮪魚的漁獲量和每年都有人偷捕撈的(禁採)海膽,就知道台灣人的劣根性有多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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