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天公布市售女性內褲抽驗結果,所抽驗15件商品品質都合格;但標示部分,初步檢查有14件商品未依服飾標示基準規定標示。
品質部分,檢測項目包括「游離甲醛」、「禁用的偶氮色料」及「纖維成分」,抽驗結果全數合格。
不過,標檢局初步檢查發現,有高達14件未依服飾標示基準規定標示,不合格的情形包括纖維名稱未以中文學名或慣用名稱標示、纖維名稱未以正體中文標示、吊牌與附縫纖維成分標示不符、洗燙處理標示缺少乾洗圖等。
值得注意的是,有9件纖維成分檢測結果與標示不符,未符合服飾標示基準纖維成分,重量百分比許可差應在上下3%以內規定。
小編評:這個趣味,呵呵。
連結:關心市售「女性內褲」品質安全,標準檢驗局加強抽驗相關商品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CNS 2339-1「纖維混用率試驗法-第1 部:纖維鑑別」、CNS 2339-2「纖維混用率試驗法-第2 部:纖維混用率」予以檢測,檢測項目包括「游離甲醛」、「禁用之偶氮色料」及「纖維成分」,另依服飾標示基準查核「中文標示」。結果「游離甲醛」及「禁用之偶氮色料」皆符合國家標準。
至於14件初步檢查未依「服飾標示基準」規定標示之情形分別為:纖維名稱未以中文學名或慣用名稱標示、纖維名稱未以正體中文標示、吊牌與附縫纖維成分標示不符、洗燙處理標示缺少乾洗圖等,其中有9件「纖維成分」檢測結果與標示不符,未符合「服飾標示基準」纖維成分重量百分比許可差應在上下百分之三以內之規定。
注意下列事項:
一、對於商品標示不明之產品建議不要購買,請選購中文標示資訊清楚、詳細的產品,標示內容須包含:
1.國內產製者,應標示製造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其為進口者,應標示進口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
2.尺寸或尺碼。
3.生產國別(產品主要製程地之生產國別)。
4.纖維成分。
5.洗燙處理方法:應包括水洗、乾洗、漂白、乾燥、熨燙之圖案。
小編評:標檢局的新聞寫得最仔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