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查獲2,689件標示不符商品

來源: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查獲2,689件標示不符商品

  經濟部「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持續查緝標示異常商品,近4週於全國執行24次聯合稽核,查獲標示異常之服飾、毛巾、寢具、襪類、帽子、鞋類、包包及皮帶等共計2,689件,違規情形包括涉嫌偽標(產地標示不實)3件,剪標(剪除附縫標示) 34件,產地標示不符規定2,652件,均依商品標示法第16條之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停止陳列、販賣,拒不遵行者,將依法處銷售業者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所查獲偽標、剪標商品均為服飾商品,偽標情形為附縫標示「產地:台灣製造」,但吊牌標示「中國製」,查獲地點於彰化縣員林鎮。剪標情形為附縫標示遭剪除或附縫無產地標示,有裁剪痕跡,查獲地點包括高雄市左營區、南楠區及苓雅區。

  「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自99年5月5日成立迄今已執行952次聯合稽核,查獲服飾、寢具、毛巾、襪類、鞋類及袋包箱等標示異常商品計261,450件。標準檢驗局呼籲業者,商品應依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標示,消費者購買商品時,應詳細檢視商品之標示是否完整,本體標示與內外包裝之標示是否一致,拒買標示不實及標示不全之商品,才能保障自身的權益,聯合稽核大隊將持續查緝並加強宣導商家應進貨標示完整之商品,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附件: 2013.05-14「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查獲進口異常商品一覽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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