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102年7、8月間在電器賣場隨機購樣共12件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全部樣品之標示及安全性均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僅有1件樣品之控制機板上部分零組件位置變更,與原登錄比對不符,惟其安全性符合標準要求。
標準檢驗局指出,本次購樣檢驗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376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產品的安全-第1部:通則」、CNS 13783-1「家電製品、電動工具和類似裝置的電磁相容性要求-第1部:發射」及國際標準IEC 60335-2-15「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Safety- Part 2-15: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ppliances for heating liquids」進行「溫升試驗」、「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試驗」、「異常操作試驗」、「構造檢查」、「電磁干擾」等5項安全性檢測項目,該局並依據前述標準及「商品檢驗法」進行「標示檢查」及「重要零組件比對」。
標準檢驗局說明,本次檢測結果中僅有1件樣品「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係其控制機板上部分零組件位置變更,與原登錄比對不符,因該樣品檢測結果安全性部分符合標準之要求,該局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0條規定要求業者限期補辦申請核准,並將該型號商品納入日後加強查核之對象;若業者未依規定辦理,則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2條第5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小編評:家電稽查,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