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眼鏡檢測,價高不代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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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眼鏡成為防護眼睛利器,經濟部日前在市面隨機檢測12件平光太陽眼鏡,不符規定逾半;價錢高不代表品質好,檢測結果完全符合規定的太陽眼鏡僅賣新台幣50元。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日前在台南地區百貨公司、眼鏡行、體育用品店及賣場等商家,隨機購買12件平光式太陽眼鏡進行檢測,並查核廠商符合性聲明文件,檢測結果有3件品質項目與規定不符,6件中文標示與規定不符,1件未依規定完成檢驗程序;不合格率高達66%。

12件平光式太陽眼鏡價格由735元至50元不等,其中最貴一款太陽眼鏡產地標示為台灣,但製造廠商地址標示卻為義大利(ITALY);另一款售價648元的太陽眼鏡濾鏡分類測試結果與標示及技術文件不符,都屬違規。

標檢局指出,平光式非處方(無度數)太陽眼鏡已於民國97年4月15日起列為應施檢驗商品,依商品檢驗法規定,不符品質要求、中文標示與規定不符等業者,除銷售者不得陳列或銷售外,未在限期內改正的業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未依規定完成檢驗程序業者,如經調查屬實,將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標檢局呼籲業者應注意相關規定,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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