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玩具標示,近一成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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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兒童消費安全,新北巿經發局2月間針對轄內各區一般玩具店、文具店進行抽查,共計抽查 291 件玩具商品,發現有 31 件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率約一成左右。

經發局表示,本次調查針對兒童玩具是否符合商品標示法及商品檢驗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並對標示不合格之商品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不合格情形包括未標示玩具名稱、製造商或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統一編號、原始製造商名稱、地址、國別、主要成分材質、適用年齡、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等及未以中文標示。

「 玩具商品標示基準」之規定,玩具類商品警告標示所使用之字體其顏色應與底色不同且易辨識,消保官表示,「警告」或「注意」二字字體應大於 5mm×5mm,內容文字應有 1.5mm×1.5mm 以上,但經發局針對家樂福、大潤發及愛買等量販賣場及位於中和環球購物中心之三麗鷗、TOT WORLD、玩具反斗城等玩具專櫃進行抽查發現,上述業者均有數項玩具類商品之警告標示字體太小,缺失將由經濟發展局依商品標示法要求製造商、進口商限期 改善,經催辦或複查仍未改善者,將依法處以新台幣 2 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罰鍰。


小編評:原來有這個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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