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針對食用容器含甲苯事件 積極查核為民眾安全做把關
有關近日媒體報載「食用容器含甲苯事件」,指出皇冠公司於紙製食品容器製程中因沾染污漬,而以有毒溶劑甲苯擦拭。依據台中市政府衛生局的資料顯示,該公司在本縣有3家下游販售商,但衛生局不敢掉以輕心,仍動員所有稽查人員盤查縣內2家紙製環保包裝容器工廠及16家包裝容器販售商,發現其中6家包裝容器販售業者有販售台中皇冠特殊印刷公司產品,已責成業者進行下架停止販售並回收該產品,以避免問題產品流入市面,截至目前回收30項紙餐盒、紙杯、紙湯杯、紙盤類產品計3,333,162個。
衛生局表示業者於製造、販賣、輸入、輸出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時,如使用有毒物質,則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6條,將依同法第41條及第44條規定,命業者暫停作業及停止販售、封存該產品,並處6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同時呼籲業者於製造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等相關產品時,應遵守相關法規之規定,並確保產品品質與衛生安全,善盡保障民眾安全之責任,以免觸法受罰。
劉建廷局長再次呼籲使用紙製包裝容器的業者,應立即把有問題的包裝容器下架和回收,以避免影響消費者的健康;衛生局將持續全面清查有問題的產品並加強稽查為民眾做把關,確保縣民飲食安全。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電話03-9332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