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食品容器標示管理 21日上路
衛生署將於21日起要求塑膠類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進行產品標示管理
未來將稽查各個製造塑膠容器的廠商是否有依規定標示,若未符合將先進行勸導,屢勸不聽的廠商,將對製造商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稽查以產品製造日期為標準,21日後的產品需進行正確的產品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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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塑膠袋、飲料杯 即日起需標示耐熱度
拿來裝菜飯的紙便當盒,竟然遭不肖業者拿有毒甲苯擦拭,嚴重傷害民眾健康,毒物專家指出,其實常見的塑膠袋或塑膠便當盒,也很容易因為高溫釋出有害物質,因此食藥局已經規定,即日起塑膠袋或保鮮膜的外包裝,都必須標註材質、耐熱度等七大資訊,供民眾辨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