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麗龍杯,擬年底禁用

連結:保麗龍杯 擬年底禁用

環保署2002年起規定有店面之餐飲業、百貨業、便利商店與速食店不得提供塑膠類餐具,但外帶連鎖飲料業者未納管,環署估業者每年約使用15億個外帶杯,其中2億個是保麗龍杯、3億個PP塑膠杯,其餘為較易回收的紙杯與PLA透明杯。

下波擬禁PP塑膠杯
本月起台南市率全國之先以自治條例禁止飲料業者提供保麗龍杯。環保署表示支持,並評估全國禁用保麗龍杯方案,研擬在年底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規定、直接公告連鎖飲料業者不得使用保麗龍飲料杯,違者每件罰1200元到6000元。下一波則擬禁用PP塑膠杯,日期未定。

環保署長沈世宏說,保麗龍杯不易分解會污染環境與海洋,也有危害人體風險,因此考慮禁用。環保署官員補充說,保麗龍與塑膠杯都具保溫保冰特性,深受消費者與業者歡迎,像清心福全、鮮茶道等都有用。全國8600多家連鎖飲料店約有2千家使用保麗龍杯,PP塑膠杯則多數業者都有用。

小編評:樂見其成!

 


來源: 禁用保麗龍餐杯具 台南首開罰

台南市禁止商店使用保麗龍飲料杯及餐具,市府全面稽查
昨天開出首張罰單,南區一家販賣麵食餐飲店被罰款新台幣1200元

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規定
全市禁止商店使用保麗龍飲料杯及餐具
今年1月至3月是宣導期,4月1日開始稽查取締

環保局統計,至今共稽查5870家商店,開出374張警告單
遭警告的店家若未限期改善,複查未過將被開罰

 


來源: 立委籲禁保麗龍碗 衛署︰大多數合格

立委質疑,目前台灣市面上的泡麵仍有半數以上使用會致癌的保麗龍碗
反觀中國早已全面禁用保麗龍並改用紙碗,為何中國能,台灣不能?
紙碗成本只比保麗龍碗多四毛錢,難道台灣人的健康不值四毛錢?

衛生署食管局食品組科長鄭維智表示
衛生署有針對苯乙烯、聚丙烯等材質的塑膠類容器訂定溶出以及材質試驗等管控標準
只要符合衛生標準,都可以使用
他並指出,民國一百年曾經就國內市售苯乙烯容器進行檢驗
結果除一件,其他都符合標準,只要正確使用,都可以用

現在好像是102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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