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消基會:3成8塑膠包材食物 檢出塑化劑
消基會今天公布抽檢塑膠包裝食物的塑化劑檢出結果,34件食物樣本中,有13件驗出含有0.1-0.4ppm的微量塑化劑,比率達3成8,但國內並無食物塑化劑含量的標準,雖不能說樣本不合格,但消基會籲主管機關衛福部應訂出含量標準,且相關業者也應追查食物含有塑化劑的來源,加強控管。
消基會說,上述13件食物有驗出塑化劑的樣本中,在塑膠包材檢驗部分幾乎都沒有檢出塑化劑,食物中殘留的塑化劑究竟哪裡來?且唯一1件被驗出包材含有塑化劑的樣本,檢出的塑化劑類別竟和食物被驗出的不同,業者有必要追查食物中含有的塑化劑確切來源。
小編評:不知檢出量是多少,九項塑化劑實驗靈敏太高了,驗出來是很正常的吧!
連結:企業應依照「降低食品中塑化劑含量之企業指引」落實自主管理
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說明,食品中所含之微量塑化劑,多因食品原料遭受環境污染,或於食品生產、加工及貯存過程中,透過塑膠材質設備、容器或包材等之游離溶出,間接污染食品,與經人為惡意添加而檢出高量之塑化劑情況不同,故該種污染物質之管理,應以預防等源頭管理為主。國際間對於塑化劑之管制標準均訂於塑膠容器包裝之溶出限量,該署亦依國際管理原則,於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中訂定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等六種塑化劑之溶出限量,另規定專供3歲以下嬰幼兒使用之食品器具及容器,不得添加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及鄰苯二甲酸丁苯甲酯(BBP)等4種塑化劑。整體而言,相關規定仍較先進國家更為嚴格。
另外,為強化業者自主管理,自源頭減少塑化劑污染食品之風險,食藥署亦已訂有「降低食品中塑化劑含量之企業指引」,供業者自訂預防或改善產品受塑化劑污染之品質管理工作時,可參考之監測指標及行動準則。該指引除提供食品中含塑化劑之監測指標值外,針對檢出塑化劑含量超過監測指標值,應進行風險評估,以及後續異常處理措施等,均訂有明確之行政指導,可作為企業自主品管之依據,以落實食品企業自主管理之精神,確保食品安全、兼顧產業發展。
小編評:政府的公告回應,順道附上「降低食品中塑化劑含量之企業指引」給大家參考下載
調查與測試結果
一、價格調查
41件樣品購買價格介於23元∼150元之間。
二、標示調查
本次41件樣品中,有21件為包裝樣品及6件散裝樣品,其餘14件為現場烹調即食熟食,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及依據第25條制定的「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條文內容請見文末),檢視21件包裝樣品及6件散裝樣品標示,有2件散裝樣品「未標示產地」(編號11號「台糖豬肉絲」及12號「豬肉炒肉片」),不符合「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
三、食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
鄰苯二甲酸酯類的塑化劑並非合法的食品添加物,由於塑化劑存在於日常生活中,且國內並無食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含量標準,而是以每日耐受量 (Tolerable Daily Intake, TDI)供參考,TDI是指該物質在人體中,每天所能容忍攝入的最大質量,如果超出每日的耐受量,則會對身體造成傷害。
41件樣品中有34件檢測食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含量,在食品及食品包裝材料均檢測的樣品中(編號1號至20號),有檢出
鄰苯二甲酸酯類的樣品有8件(編號13號至20號)、僅檢測食品本身的樣品則有5件檢出(編號30號至34號),檢出範圍介於0.1∼0.4 ppm之間,以一位30公斤的孩童計算,約需吃超過50個(重量100公克,DEHP含量0.2 ppm)的食物,就可能超過每日耐受量,對身體造成不良影響。。
其中檢出DEHP有10件,為編號13號「鹽烤豬肉夾心飯糰(7-11)」、14號「乾麵(中和民安街)」、15號「鳳梨酥(佳德糕餅)」、19號「鳳梨酥(維格餅家)」、20號「冷藏肉?—梅花炒肉片」、30號「吉事蛋堡(麥當勞)」、31號「維力炸醬罐」、32號「華鱈魚堡(漢堡王)」、33號「牛頭牌沙茶醬」及34號「干貝XO醬」,有1件檢出DBP為15號「鳳梨酥(佳德糕餅) 」。
另外,檢出DINP有4件,為編號15號「鳳梨酥(佳德糕餅)」、16號「正宗紅燒牛肉麵(康師傅)」、17號「味味A排骨雞湯麵」及18號「滿漢大餐蔥燒豬肉麵(統一)」,其餘21件未檢出。
值得注意的是,15號「鳳梨酥(佳德糕餅)」DEHP、DINP、DBP均有檢出,塑化劑污染問題較嚴重,需要特別注意。
目前國內尚未對食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訂定限量標準,無法判定是否合格,對此消基會呼籲食品製造業者有責任追究產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的來源,並立即改善,提供給消費者安全無虞的產品,另外,相關單位應該立即訂定限量標準,因為多次的食安事件足以證明,光靠業者自主管理顯然是不夠的。
四、塑膠包裝材料檢測
1.鉛及鎘
目前國內「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中對於塑膠類材質鉛和鎘的含量規定為100 ppm以下,本次檢測27件樣品鉛鎘均未檢出。
2.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
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以下稱為PAHs),是一種環境汙染物,人體暴露於PAHs的來源除了空氣及吸煙外,最主要的來源就是透過食物。食品經高溫烹調、烘乾、燒烤或煙燻等加工過程均可能產生高量的PAHs,PAHs進入人體後多半可經由代謝排出體外,但是PAHs之一的苯駢芘(Benzo[a]pyrene,簡稱BaP)已為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列為一級致癌物,因此國際上是以苯駢芘作為PAHs汙染物質的指標。
德國國家標準認證(GS)自2008年起,規範與食品接觸的材料或放入嘴內3歲孩童的玩具,苯駢芘需低於0.2 mg�kg,16種 PAHs總量也需低於0.2 mg�kg。
本次檢測27件食品包裝材料中,有2件檢出PAHs,為編號12號「豬肉炒肉片」的保鮮膜,檢出茀(Fluorene)1.0∼2.0 ppm、、菲(Phenanthrene )10.0∼ 15.0 ppm、苯駢?(ㄣ)(Benz(a)anthracene)0.1∼0.5 ppm及?(ㄑㄩ)(Chrysene)0.1∼0.5 ppm,另一件為20號「冷藏肉—梅花炒肉片」的保鮮膜檢出茀0.5~0.8 ppm、菲5∼10 ppm及?2.0∼2.5 ppm,目前國內尚未對食品包裝容器中訂定PAHs訂定標準,無法判斷是否合格。
3.鄰苯二甲酸酯類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部授食字第1021350146號令修正,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個別含量不得超過0.1%(重量比)。
本次27件樣品,有1件(編號19「鳳梨酥(維格餅家)」)檢出DINP 20∼30 ppm(未超過0.1%),符合標準。
4.材質判別
本次測試27件樣品,材質判別結果聚丙烯(PP)有13件、聚乙烯(PE)有6件、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PET)有3件、聚氯乙烯(PVC)有3件、聚乳酸(PLA)有2件、尼龍(PA)及聚苯乙烯或保麗龍(PS)各1件。
小編評:附上消基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