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年前爆出食品業者使用廢食用油或混充再製的食安風暴,隨後行政院規定大型餐館業、超級市場及量販店等業者應以網路申報廢食用油及過期食品等廚餘的清除處理流向,並保存清運紀錄備查。但今傳出有業者抱怨申報手續繁複。
台北市府環保局表示,2014年底大型餐館業、超級市場及量販店等列管事業的廢食用油清除處理流向申報上路,今年3月新增過期食品及廚餘也應申報,共有1192家業者為列管對象。環保局科長郭國鑫說,去年起環保局陸續在網上查察業者申報情形,並派員逐家訪查,至今已查察532家,有200多家業者填具的儲存量、產出量及清運量有出入,不合格率近5成。該局推測業者不熟悉申報系統,因此先予輔導並限期改善,若限期未改,再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至今業者皆在期限內改善完成,尚無業者受罰。
環保局說,目前列管業者的廚餘皆交付畜牧場再利用,廢食用油則多交付生質能廠產製生質柴油,管道符合規定,但有少數畜牧場未完成再利用檢核,部分列管事業未與再利用機構簽訂契約及保存清運紀錄等問題,目前加強輔導改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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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為保障食安,環保局落實管控過期食品與廢食用油流向(台北市政府)
為保障國人食品安全,行政院提出食安五環政策,環保署於105年12月公告,要求大型餐館業、超級市場及量販店等列管事業,應以網路申報廢食用油及過期食品等廚餘之清除處理流向,並保存清運紀錄備查,主要目的在於維護食安,保護國民健康。臺北市環保局刻正輔導列管業者申報,預計106年10月完成查核輔導工作。
環保局表示,依據中央法令規定,列管事業應配合每月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及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流向,且亦應依規定簽訂委託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契約,並保存清運紀錄備查。媒體報導有部分業者反映申報系統難用、無法以公司商業登記或自然人憑證登入填寫一節,環保局說明「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環保署已建置運作多年,目前全國所有列管事業均由環保單位核發管制編號,業者使用管制編號即可通過認證進入系統申報,應較使用公司登記或自然人憑證更加方便。另業者反映稽查人員要求業者購買磅秤一節,環保局表示應屬誤解,依現行規定清運聯單填寫之清運數量只需產源、清除機構或再利用機構中一方過磅即可,意即:業者廢棄物交清除或再利用機構,可先行預估數量,後續由清除或再利用業者過磅即可,故並未強制餐館業者必須自備磅秤。
環保局表示,針對目前列管應申報廢食用油及過期食品等廚餘流向業者,該局除從網路申報資料瞭解申報情形外,亦派員逐家訪查廚餘產出情形,並進行輔導,預計106年10月可完成全部查核輔導作業,業者未來若未遵照規定辦理,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可處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令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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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評:法規緣由請看下列舊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