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3成8的塑膠包裝食物 有微量塑化劑
抽檢單位: 消基會
抽檢地點: 雙北市地區大賣場、連鎖早餐店、豆漿店、糕餅店、餐廳及麵攤
抽檢商品: 41件樣品
檢驗項目: 鄰苯二甲酸酯類
結果:
34件檢測食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含量,在食品及食品包裝材料均檢測的樣品中(編號1號至20號),有檢出
鄰苯二甲酸酯類的樣品有8件(編號13號至20號)、僅檢測食品本身的樣品則有5件檢出(編號30號至34號),檢出範圍介於0.1∼0.4 ppm之間,以一位30公斤的孩童計算,約需吃超過50個(重量100公克,DEHP含量0.2 ppm)的食物,就可能超過每日耐受量,對身體造成不良影響
檢出DEHP有10件,為編號13號「鹽烤豬肉夾心飯糰(7-11)」、14號「乾麵(中和民安街)」、15號「鳳梨酥(佳德糕餅)」、19號「鳳梨酥(維格餅家)」、20號「冷藏肉?—梅花炒肉片」、30號「吉事蛋堡(麥當勞)」、31號「維力炸醬罐」、32號「華鱈魚堡(漢堡王)」、33號「牛頭牌沙茶醬」及34號「干貝XO醬」,有1件檢出DBP為15號「鳳梨酥(佳德糕餅) 」
檢出DINP有4件,為編號15號「鳳梨酥(佳德糕餅)」、16號「正宗紅燒牛肉麵(康師傅)」、17號「味味A排骨雞湯麵」及18號「滿漢大餐蔥燒豬肉麵(統一)」,其餘21件未檢出
目前國內尚未對食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訂定限量標準,無法判定是否合格,對此消基會呼籲食品製造業者有責任追究產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的來源,並立即改善,提供給消費者安全無虞的產品,另外,相關單位應該立即訂定限量標準,因為多次的食安事件足以證明,光靠業者自主管理顯然是不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