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有「牛」就標示?衛署:僅對牛肉塊
衛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副組長馮潤蘭表示
強制標示的政策是針對牛肉塊
所以若很明確是一塊牛肉
或是牛肉塊製成的產品
比如牛肉丸、牛肉乾、牛肉醬,就必須強制標示
牛肉香精、牛肉香料、 牛肉高湯粉、牛肉風味麵
牛乳、牛乳粉、牛油或牛脂
裡面沒有含牛肉塊,就不須標示原產地
現在的意思是?
牛肉湯麵不用標(沒有可食肉塊)?
牛肉麵就要?
我亂入了……
來源: 今(20)日起製造之包裝食品須強制標示牛肉或牛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國)
這篇是原始公告
上篇文章的:牛肉高湯粉、牛肉風味麵等,湯頭也只是大骨下去熬,裡面沒有含牛肉塊,就不須標示原產地
紅色部分似乎是寫稿者多做解釋了
原文寫:如食品中之內容物並非含有真正牛肉及牛可食部位之原料者,如牛肉萃取物、牛肉香精、牛肉香料、牛肉粉、牛肉高湯塊、牛肉高湯粉、牛皮提煉之膠原蛋白膜衣、牛肉風味麵等,不須標示出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國)。
這邊牛肉風味麵指的是包裝食品, 應該是類似泡麵的東西
而牛肉麵與牛肉湯麵指的是小吃攤或餐廳現煮的食物, 應該不能這樣解釋!
等我問到更清楚更明確的解釋
再來替大家說明~
九月底向TFDA局長信箱寄了封信問上述疑問終於得到回覆囉
我的問題部分–
主旨:
牛肉標示疑問
內容:
您好: 對於此公告中:今(20)日起製造之包裝食品須強制標示牛肉或牛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國) 【發布日期:2012-09-20】 提到: 如食品中之內容物並非含有真正牛肉及牛可食部位之原料者,如牛肉萃取物、牛肉香精、牛肉香料、牛肉粉、牛肉高湯塊、牛肉高湯粉、牛皮提煉之膠原蛋白膜衣、牛肉風味麵等,不須標示出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國)。另外,牛乳、牛乳粉、牛油或牛脂,亦無須標示其原料之原產地(國)。 有些許問題: 文中牛肉高湯塊等產品指稱的是化學原料調配而成?或是牛肉原料熬煮濃縮所製?若為牛肉原料熬煮濃縮所製, 為何不須標示原產地? 這樣可以衍生應用至牛肉湯麵不需標示, 而牛肉麵要標示嗎? 牛乳為分泌物, 尚可理解不須標示產地來源, 但牛油牛脂是明顯牛可食部位, 是因何考慮不須標示產地? 煩請解答
TFDA回覆如下:
您好:
9月21日所傳郵件,業已收悉。您提出之疑問,答復如下:
1.依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國)標示相關規定,食品中之內容物僅供作食品調味用,或是內容物僅係以食品添加物組成,並非含有真正牛肉及牛可食部位之原料者,不須標示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國),如牛肉萃取物、牛肉香精、牛肉香料、牛肉粉、牛肉高湯塊、牛肉高湯粉、牛皮提煉之膠原蛋白膜衣等。
2.另牛肉(高)湯、牛肉湯麵、牛肉風味麵等食品,若非含有真正牛肉及牛可食部位之原料者,不須標示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國)。
3.本署訂定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以牛之肌肉為限,牛乳及牛脂均不得殘留,故尚無標示其原料原產地(國)之必要。
如仍有疑問,可洽詢本局服務專線:02-27878200。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