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議題不僅是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談判長期無法突破的障礙,未來勢必成為決定台灣能否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的第二輪談判的關鍵,也凸顯出新政府必須有足夠的智慧,才能在社會大眾食品安全疑慮和參與TPP間取得均衡,提出足以說服美日支持台灣參與TPP的有效策略。
整體而言,上述被美國視為貿易障礙的措施,都是因為台灣內部對於相關產品進口可能衍生風險與人民健康安全的疑慮而採取的。例如使用基因轉殖玉米所製成的玉米糖漿,必須標示「基因轉殖食品」,以及禁止學校餐點使用含有基因轉殖作物所製成的食材及加工食品。但是美方認為該規定缺乏科學基礎,且將影響貿易,對於執行規定亦不明確,違反WTO技術性貿易障礙(TBT)協定。
另外,對於牛肉和豬肉肉品的萊克多巴胺MRL標準,政府在2012年3月5日宣布「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的16字政策方向,對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的牛肉「有條件解禁」,並在Codex通過瘦肉精標準後,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允許萊克多巴胺於進口牛肉之肌肉中殘留10微克。然而,由於Codex對瘦肉精的MRL10微克標準,也同樣適用於豬肉,而使得政府「牛豬分離」政策仍然受到美方的質疑。
對於美方的質疑,台灣雖然表示受制於國內豬肉產業壓力及消費者關切,而無法就含萊克多巴胺之豬肉訂定MRL。但是,這樣的說法在TPP協定架構下,是無法獲得認同的,因為TPP協定第 7.8 條規定「締約方在決定一特定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或一套措施或整個系統之同等效力時,每一締約方應考量 WTO SPS 委員會及國際標準、準則與建議之相關指導。」該規定使得是台灣在參與TPP第二輪談判時,必然要面對Codex對豬肉含瘦肉精MRL10微克標準的要求,而難以堅持「零檢出」。
小編評:參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