唇彩化妝品稽查,11件標示不符

連結:通過重金屬檢驗 唇彩化妝品11件標示不符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王明理指出,衛福部民國72年起陸續公告鉛、鎘、砷、汞等重金屬均禁止添加於化妝品中,並公告殘留限量,今年9月抽驗轄內9家連鎖通路業者的唇彩類化妝品共15件,結果均符合規定。

另依據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化粧品須完整標示「產品名稱」、「製造廠名稱、地址」、「進口商名稱、地址」、「內容物淨重或容量」、「用途」、「用法」、「批號或出廠日期」、「全成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許可證字號(含藥化粧品者)」等,且不得有誇大或涉及療效宣稱。此次有11件商品標示不符規定。

小編評:喔喔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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