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魚翅進口應遵行事項」第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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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八貿服字第102015O27:
二七號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酌作文字修正;並新增燻魚翅應取得進口同意文件始得輸入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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