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告修正「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草案
為加強食品微生物之管理,並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執行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之檢驗,其檢驗方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爰擬具「食品微
生物之檢驗方法-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草案,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修正英文標題。
二、增列部分器具及材料、試藥及試劑。
三、新增並修正部分試劑之配製。
四、採檢量增至五倍以提升檢出率(蛋/蛋製品除外)。
五、於UVM 增菌培養後採二支線進行選擇性培養。
六、增加使用市售選擇性呈色培養基之使用建議。
七、變更醣類利用試驗之培養基之選用之及修正其製備流程。
八、新增CAMP 試驗注意事項。
九、新增菌種保存之步驟。
十、增列第二部: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real-time PCR 檢測。
十一、增列檢驗流程圖。
十二、修正部分敘述文字以免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