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食安論壇】CAS之驗證制度及追溯系統與食安及法規檢討
CAS驗證制度在執行面有其他驗證制度不及之處,但有些盲點仍待加強,茲舉例說明如下:
一、農產品原產地鑑別方法:CAS驗證制度屬產品驗證,通過驗證之產品,其品質及安全衛生都必須符合驗證基準,因此驗證機構必須落實品質規格、衛生標準、產地鑑別等各項檢驗工作。品質規格與衛生標準,國內驗證機構之實驗室均有能力檢驗,惟獨原產地之鑑識目前尚無實驗室有能力執行。2014年農委會開始執行冷藏肉與冷凍解凍肉之區隔檢驗,遏止廠商以進口冷凍肉解凍後混充國產冷藏肉販售,此舉獲得養雞產業熱烈之支持;但業者如以進口冷凍肉混充國產冷凍肉則無法以檢驗,因此政府應大力支持開發農產品產地鑑識方法,才能做好原料肉來源之把關。
二、追溯追蹤系統:CAS驗證制度之追溯系統目前只追到上一層來源,當產品發生問題時雖可往下游追蹤回收問題產品,但無法追溯到發生問題之牧場去作輔導與管理。最近媒體報導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於2015台灣農業高峰論壇閉幕致詞時表示,為解決層出不窮的食安問題,檢驗是把關最後的手段,建立追溯系統才是解決之道,如她當選總統,將大力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個人認為產品通過CAS驗證之廠商多已建立追溯與追蹤系統,如在CAS驗證制度上加強追溯系統,應可達事半功倍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