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楊志良:搶救食安 提高「吹哨者」獎金
在政府沒有足夠預算及人力的情況下,應考慮採取大幅提高獎金的方式,結合民間學術研究檢驗單位與「吹哨者」,鼓勵檢舉,並減低訴訟求償的難度,才能發揮嚇阻作用。
就算預算不足,國家還是要設法增加檢驗人力,可考慮的因應做法之一是:結合各大專院校的食品衛生相關科系,或有檢驗能力的研究機構,只要他們發現有問題,就自行檢驗,再送到地方衛生局或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進行複檢,確認後,被處罰的罰款可分配一定比例,例如50%給這些民間機構,這樣的作法,可讓學校、研究者獲得經費,充分發揮民間力量。
我國法律經常要求受害者舉證,證明確實受到毒物所害,才可獲判賠償,但許多毒素是經年累月而成,很難舉證,導致官司常不了了之,業者逍遙法外。未來應改為由「文獻舉證」,只要有具可信度的研究文獻證實,毒物到了一定程度或數量即對人體產生危害,即可作為參考依據,要求業者大量賠償,才能發揮警惕效果。
小編評:有趣,提出許多的想法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