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給裡包的冬粉吸飽湯汁,軟Q軟Q超對味,或者鴨肉細粉稀哩呼嚕用吸的,不用大力咬也不怕消化不良,但如果吃的是寬冬粉,恐怕就得多咬幾下,因為好多都是久煮不爛。
實際買來3種品牌的寬冬粉,翻到背面,成分都有綠豆粉,有的還會多加馬鈴薯澱粉,3款冬粉都用溫水泡個5分鐘,接著按照包裝上指示用滾水煮個10分鐘,撈起來先試拉冬粉韌度,結果日順的最強韌,龍口次之,日正的寬粉絲則是最容易被拉斷。
伍政吉說,「(日順)咬得爛,可是就像橡皮的感覺;(龍口)好硬喔,很Q,很硬。」吃起來都很Q,但如果久煮不爛,專家認為很可能就有加修飾澱粉,現在食藥署也打算抽驗,如果標示不實,最高可重罰400萬元。
聽到修飾澱粉不敢吃,其實也沒那麼可怕,頂多空有熱量沒營養。市面上合格的修飾澱粉總共有21種,目的是要增加食物口感。許惠玉表示,「盡量選擇原態的食物,原因就是它除了澱粉補充我們能量,還補充我們一些營養素,那到修飾澱粉化製澱粉只剩下熱量。」
修飾澱粉不等於毒澱粉,怕就怕不肖業者把化學毒物加進食物當中,例如順丁烯二酸,毒物科醫師也說了,台灣洗腎人口超過7萬人,其中有三分之一可能都和吃進去的食物有關。
小編評:小編覺得沒有那麼可怕。
來源: 久煮不會爛!虎牌寬粉煮15分 甩30圈不斷
有民眾反映市售寬粉買回家烹調,煮了30分鐘,吃起來還是很有嚼勁,甚至用力甩30圈以上都不會斷,懷疑裡面加了化學澱粉,我們也買寬粉來實測煮15分鐘,像虎牌的寬粉,煮完根根分明,甩2、30圈真的不會斷,吃起來也有韌性;另外龍口、日正、日順,則甩5到10圈左右,寬粉就會斷裂,4家業者強調,絕對沒有再添加化學澱粉,食藥署將要逐一抽查化驗
4家業者都澄清,這些寬粉原料就是外包裝寫的,馬鈴薯澱粉和綠豆澱粉,沒有再添加其他化學澱粉。目前食藥署將抽查化驗,有加化學澱粉但沒標示,可罰4到400萬,如果還加不合法原料,甚至也要面臨刑事責任
寬粉煮不爛有鬼? 包裝全無標示「化製澱粉」
不過衛福部表示,全台共21種化製澱粉都屬於合法添加,因此業者有沒有清楚標示是重點,將請廠商提供資料,也不排除進行抽驗
文化大學食品營養系主任施明智:「最早最早的冬粉是用綠豆澱粉,純綠豆澱粉來做的,那純的綠豆澱粉它有一個特性,那就是久煮不爛,(添加)多少化製澱粉,多少的綠豆澱粉,還是完全用化製澱粉,這個其實很難從它的這個,(煮得)爛不爛的結構上去看。」
不過專家解釋,早期常見的純綠豆寬粉,也同樣很難煮爛,所以問題的關鍵在業者使用的化製澱粉是否合法,以及有沒有誠實標示
化製澱粉不等於毒澱粉,能讓產品耐高溫、不易斷裂,衛福部也允許21種化製澱粉合法添加,不過像市面上販售的寬粉,某家包裝只寫綠豆澱粉,其他品牌包裝也只多標示了馬鈴薯澱粉,但到底是天然的,還是化製澱粉,並沒有特別註明,衛福部表示如果涉及標示不實,最高罰金將上看400萬
連結: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辦理虎牌正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專案稽查說明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於104年4月1日及2日,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本縣警察局刑警大隊,針對冬粉標示不實乙案至「虎牌正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宜蘭縣五結鄉利興3路5號)」進行專案稽查,經查該公司受「虎牌食品有限公司(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4段195巷11號1樓)」委託代工分裝,現場查獲5項產品「綠豆粉皮(300gm)」、「綠豆粉皮寬粉(300gm)」、「虎牌粉絲(125gm)」、「虎牌粉皮中寬粉(400gm)」及「虎牌粉絲(210gm)」,其原料(粉絲成品)及外包裝袋皆由「虎牌食品有限公司(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4段195巷11號1樓)」提供,本縣「虎牌正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僅負責分裝,該粉絲成品大包裝袋標示原產地為中國,但產品外包裝之製造商標示為越南;另粉絲成品大包裝袋標示有效日期為2年,但產品外包裝之有效日期標示為3年,均涉及標示不實,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現場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及52條規定進行封存,計13255.27公斤。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昨(2)日上午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至「虎牌食品有限公司(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4段195巷11號1樓)」,查獲5項產品標示涉嫌不實,衛生局現場責令業者4月6日(一)午夜24時前下架回收完畢,後續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4月1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會同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至「虎牌正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宜蘭縣五結鄉利興3路5號)」稽查,該公司受「虎牌食品有限公司」委託代工分裝粉絲產品,工廠內查獲粉絲成品大包裝袋標示原產地為中國,但產品外包裝之製造商標示為越南;另粉絲成品大包裝袋標示有效日期為2年,但產品外包裝之有效日期標示為3年,均涉嫌標示不實,「虎牌正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聲稱相關標示及包材,係由「虎牌食品有限公司」負責及提供,「虎牌正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僅負責分裝。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昨(2)日接獲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通知,立即會同稽查「虎牌食品有限公司」,業者表示102年5月因發生越南原料摻有明礬事件,事件後該公司改自中國進口粉絲原料,並委託「虎牌正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工分裝「虎牌粉皮中寬粉(300g)」、「虎牌綠豆粉皮寬粉(300 g)」、「虎牌綠豆粉皮(400 g)」、「虎牌粉絲(三只冬粉125 g)」及「虎牌粉絲(五只冬粉210 g)」等5種產品,該公司坦承包裝未重新印製,仍沿用「越南」舊包裝袋子,且擅自將原料有效日期2年竄改成分裝日起算3年為有效日期。
小編評:看看後續吧~
連結: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辦理虎牌正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專案稽查說明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於104年4月1日及2日,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本縣警察局刑警大隊,針對冬粉標示不實乙案至「虎牌正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宜蘭縣五結鄉利興3路5號)」進行專案稽查,經查該公司受「虎牌食品有限公司(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4段195巷11號1樓)」委託代工分裝,現場查獲5項產品「綠豆粉皮(300gm)」、「綠豆粉皮寬粉(300gm)」、「虎牌粉絲(125gm)」、「虎牌粉皮中寬粉(400gm)」及「虎牌粉絲(210gm)」,其原料(粉絲成品)及外包裝袋皆由「虎牌食品有限公司(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4段195巷11號1樓)」提供,本縣「虎牌正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僅負責分裝,該粉絲成品大包裝袋標示原產地為中國,但產品外包裝之製造商標示為越南;另粉絲成品大包裝袋標示有效日期為2年,但產品外包裝之有效日期標示為3年,均涉及標示不實,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現場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及52條規定進行封存,計13255.27公斤。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昨(2)日上午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至「虎牌食品有限公司(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4段195巷11號1樓)」,查獲5項產品標示涉嫌不實,衛生局現場責令業者4月6日(一)午夜24時前下架回收完畢,後續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4月1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會同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至「虎牌正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宜蘭縣五結鄉利興3路5號)」稽查,該公司受「虎牌食品有限公司」委託代工分裝粉絲產品,工廠內查獲粉絲成品大包裝袋標示原產地為中國,但產品外包裝之製造商標示為越南;另粉絲成品大包裝袋標示有效日期為2年,但產品外包裝之有效日期標示為3年,均涉嫌標示不實,「虎牌正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聲稱相關標示及包材,係由「虎牌食品有限公司」負責及提供,「虎牌正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僅負責分裝。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昨(2)日接獲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通知,立即會同稽查「虎牌食品有限公司」,業者表示102年5月因發生越南原料摻有明礬事件,事件後該公司改自中國進口粉絲原料,並委託「虎牌正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工分裝「虎牌粉皮中寬粉(300g)」、「虎牌綠豆粉皮寬粉(300 g)」、「虎牌綠豆粉皮(400 g)」、「虎牌粉絲(三只冬粉125 g)」及「虎牌粉絲(五只冬粉210 g)」等5種產品,該公司坦承包裝未重新印製,仍沿用「越南」舊包裝袋子,且擅自將原料有效日期2年竄改成分裝日起算3年為有效日期。
小編評:看看後續吧~
小編評:後續報導轉換到這篇"竄改有效日,虎牌米粉、日正粉絲遭下架"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