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知名觀光飯店 赫見過期食品
公布「國際觀光旅館公共安全、衛生安全及訂席服務定型化契約」查核結果!
觀光飯店遭查獲廚房裡過期食品,丟了台灣觀光門面!
行政院消保處查核發現經觀光局「掛保證」、「五星級」認證的台北國賓大飯店、老爺大酒店及宜蘭的礁溪老爺大酒店、蘭城晶英酒店等具指標性飯店,均被查到有過期食品
最誇張的則是桃園大飯店,儲藏室內甚至驚見過期近兩年半的醬瓜
附件: 20130702 消保處稽查國際觀光飯店結果.pdf
詳細稽查的一些狀況來源:
桃園大飯店 38件食材過期
消官揪食材未加蓋 高雄福華「領五星」
18家觀光旅館 消防衛生凸槌
桃園大飯店被查到卅八件食材逾期,如鮮湯調味品、辣椒醬等,甚至有一○○年一月的到期品,違規最離譜
台北市的國賓大飯店粵菜廳,被查到庫存調製奶水已逾期
北市老爺大酒店有兩瓶羅望子過期
宜蘭礁溪老爺大酒店被發現六瓶倉儲紅甜菜過期
宜蘭蘭城晶英酒店被查到十二包鴨賞過期,未明確標示報廢
台北凱撒飯店、老爺大酒店、南方莊園回應問題已改善
桃園大飯店表示,內部正進行更新裝修,會在短時間內改善完成
台北晶華酒店回應,探測器動作表示燈已經更換
尷尬的是,上午高雄福華飯店才被消保官點名,食材沒加蓋直接堆疊衛生堪慮,逃生通道還堆雜物
下午卻成為觀光局最新公布的五星級飯店,評選標準是否一致,引發質疑
只有台北喜來登、豪景和台中長榮桂冠3家完全合格
來源: 餐飲業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做好衛生自主管理,妥善處理逾期食材
有關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7月1日)公布之「國際觀光旅館公共安全、衛生安全及訂席服務定型化契約查核結果!」新聞稿,指出13家國際觀光旅館餐廳之食品衛生安全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之規定,主要項目包括乾貨食材區或廚房放置逾期食材等缺失。本次衛生安全缺失顯示業者未確實落實衛生自主管理,衛生局已依違反99年1月27日修正公布之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8款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逾有效日期,或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依情節輕重分別裁處。
食品藥物管理局(以下簡稱食藥局)重申,餐飲業之作業場所、設施及品保制度,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相關規定,過期食材視同廢棄物,應即時清理移至垃圾廢棄區。未來如發現餐飲業者未將逾期食品移至廢棄區或暫予明顯區隔時,除可依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將產品沒入銷毀外,另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
近年來國外旅客來台觀光人數大增,餐飲業蓬勃發展,國際觀光旅館餐飲衛生安全攸關我國國際形象,為確實提升我國餐飲業衛生自主管理能力及水準,食藥局自99年起,陸續輔導國際觀光旅館之中式餐廳廚房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 HACCP),至101年止已有半數國際觀光旅館之餐廳廚房(至少1廳)開始實施,作為我國餐飲業之楷模。此外,食藥局每年皆督導縣市衛生局對國際觀光旅館及一般餐飲業者之供膳場所進行衛生稽查,以確保民眾飲食安全。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後,已強化各食品業者應負之自主管理責任,食藥局再次呼籲餐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消費者飲食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