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油案】5件調合油標示不實,泰山、愛之味、正義、源順上榜

來源: 5件調合油標示不實 泰山、愛之味上榜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年二月至賣場抽查市售調合油標示,包括外包裝品名、敘述和宣稱,消保處昨指出,抽檢四十二件中,三十七件標示符合規定,五件標示不合格,知名油品大廠泰山、愛之味及寶素齋都在列,各被主管的縣市政府要求四、五月底限期改正完畢

1. 泰山「OMEGA-3不飽和健康調合油」(159元/2L) & 愛之味「健康益多黃金OMEGA-3健康調合油」(249元/3L) : 以OMEGA-3入品名,但都未標示OMEGA-3的來源

2. 正義公司「寶素齋Super十二義式冷壓兒茶素天然健康調合油」(289元/3L) : 以兒茶素入品名,卻未標示兒茶素來源

3. 主惠公司出產的「源順六合一均衡油」、「源順烹調油」,未依法標示「調合油」

未標示來源會誤導消費者,以為是添加純化過的OMEGA-3或兒茶素,但此類純化添加物尚未通過安全性評估,業者應在品名旁清楚標示成份取自天然芥花或綠茶

愛之味回應 : 衛福部表示只要成分逾十八%,就可標示「含有」字樣,已將標籤改為「含有OMEGA-3」
(問題油品)把它下架以後,換成標籤變成含有(Omega3)
泰山回應 : 在OMEGA-3品名旁加上「芥花」兩字
5月18日將全面統一改標籤,但違規油品暫時不會下架
因為包裝出產時間,比法令修改來得早,但泰山表示會配合衛生單位,在產品包裝上進行改善
正義公司:將儘速修改標示
主惠公司:源順六合一均衡油、烹調油均是舊商品,目前已經停產

楊怡真說,含兩種以上油品都應標示「調合油」,且包裝標示字體不得小於六公厘、底色和字體顏色應明顯不同。消保官王德明則指,現行調合油標示規定,外包裝品名只宣稱一種油脂名稱者,該油脂須達成分內容物含量五十%以上;若宣稱兩種油脂名稱者,須各佔產品內容含量三十%以上,且應依含量多寡排序

調和油標示 愛之味、泰山不標準

消保官王德明指出,這次抽查發現許多標示漏洞,例如業者在品名強打「多酚」、「Omega3」,但現行調合油標示未針對特定成分含量訂規範,且業者標示「耐高溫」、「低油煙」缺乏客觀標準,多元、單元不飽和脂肪酸比例現也未要求列入標示項目,建議食藥署研議是否進一步管理
楊怡真回應,消保處此次建議已納入食藥署年度研究計畫,將蒐集國際規範並就可行度進行討論,預計年底會有結論
小編OS: 食品外包裝標示真的是一門高深的學問!

小編評:聽說要參考這個…這法規讓我一頭霧水!

小編評:愛之味有就這事件回覆喔,附上回復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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