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抽驗水產品,7件不合格;家樂福、台糖量販查獲違規水產

連結:食藥署抽驗水產品106件共7件不合格

食品藥物管理署五月份抽驗了市售水產品共106件,結果發現7件不合格,包括4件午仔魚、1件金錢仔、1件紅衫魚及台灣蜆,檢出不符規定的殘留動物用藥。

不符合規定的7件水產當中就有6件檢出微量還原型孔雀綠,分別來自台中市、彰化縣、雲林縣、花蓮縣及屏東縣。從宜蘭傳統市場抽驗的台灣蜆則驗出林可黴素。兩種皆為「不得檢出」的動物殘留用藥。

一、還原型孔雀綠(Leucomalachite green)是孔雀綠(Malachite green)的代謝物,孔雀綠被違法使用於養殖水產動物之動機為防止水產動物受到寄生蟲、真菌和原蟲的感染,以致出現糜爛、甚至死亡等現象。依據實驗動物研究結果顯示,孔雀綠會毒害實驗動物的肝臟、引致貧血和甲狀腺異常以及使實驗鼠的肝臟引發腫瘤等。為避免孔雀綠藥物對人類健康造成危害,美國、歐盟、加拿大等均禁止使用孔雀綠於供人食用之養殖水產動物。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 (JECFA) 並未針對孔雀綠訂定每日可接受攝取量 (Acceptable daily intake, ADI)。依據衛生福利部「動物用藥殘留標準」,水產品中孔雀綠及還原型孔雀綠之殘留規定均為「不得檢出」。

二、林可黴素(Lincomycin)屬於中廣效性抗生素,對於革蘭氏陽性菌、革蘭氏陰性菌、黴漿體及赤痢螺旋體具有抗菌作用,目前未核准使用於貝類養殖。林可黴素之急毒性低,每人每日可接受攝取量 (ADI) 約為0-0.03 mg /Kg bw,60公斤成人1日之可接受攝取量為1.8mg,以本次檢出檢體計算,60公斤成人要吃下120公斤以上的台灣蜆可食部位才會超過。但依據現行之行政院衛生署「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台灣蜆中林可黴素之殘留規定為「不得檢出」。

小編評:附上TFDA的連結,資訊很完整。

 


連結:午仔魚殘致癌禁藥 家樂福、台糖量販店有賣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25)天公布市售水產品抽驗結果,一口氣在4件「午仔魚」中檢出恐導致肝腫瘤的禁藥「孔雀綠」,且包括家樂福、台糖量販店、花蓮農會都上榜,已追查上游來源廠商,可開罰6萬到5000萬元;另宜蘭縣也抽驗到一件「台灣蜆」同被檢出貝類禁用的抗生素「林可黴素」。

小編評:要注意喔。

 


連結:追查不合格供貨商 強化養殖管理

依據食藥署檢驗報告,部分不合格之檢體遭檢出微量還原型孔雀綠,可能係養殖業者的疏忽或錯誤的用藥觀念,亦可能是過去殘留在養殖池底土的物質污染導致魚隻驗出微量殘留;對此漁業署表示,養殖業者可洽詢農委會水試所協助提供改善方式,在放養前,對池塘底質予以曝曬、使用石灰殺菌或輔助客土方式。降低底質污染物含量,以改善底質,或可於養水期間添加益生菌,確保水質穩定,維持良好養殖環境,避免後續養殖批次再遭污染。漁業署並要求地方主管機關依權責加強宣導及查緝,如發現違規用藥應即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處理。

漁業署表示,近日氣溫升高,池水水質變化大,致使養殖魚類較易發生疾病,已協調防檢局指導縣市防治(疫)所加強用藥安全宣導,並應特別注意生產管理,如適度換水、調整飼料投餵量、養殖器具確實消毒等措施及改善水質等;倘發現魚隻有異常現象,應儘速請獸醫師診治,並依獸醫師處方使用合法動物用藥品及確實遵守停藥期,以有效治療疾病並確保水產品安全。

小編評:後續處理方法,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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