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買糖飲,恐難集點

連結:超商買糖飲 恐難集點

為防堵兒童吃高油、高鹽、高糖的垃圾食物,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研擬納管超商「集點換贈品」促銷活動,未來民眾到超商買含糖飲料、零食等垃圾食物,恐無法列入集點消費額。

食藥署去年底預告「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草案,有專家建議超商集點也納管,買零食、含糖飲料等,不能列入集點消費額。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昨說,以超商消費滿60元集1點為例,買20元含糖飲料搭配50元便當可換1點,但專家建議含糖飲料的20元應扣掉,僅消費50元不能兌點,但須彙整各界意見才納入草案,現尚無定論,草案估6月前送審,公告後1年實施。

草案修正內容還包括將額外添加糖的乳粉(奶粉),及額外添加的糖,所佔熱量逾總熱量1成的食物,都納為垃圾食物。

小編評:禁止集點也不全然是壞事啦,至少很多人不會去超商浪費錢買一堆無益的東西回家屯;不過少了一個行銷突破口,對消費者和業者都很可惜

 


連結:禁超商集點送玩具,食藥署:仍未定案

食品藥物管理署擬將垃圾食物排除在超商集點活動之外,遭批「管太多」;食品藥物管理署企科組科長何淑惠今天澄清,全案仍在討論中,上未定案。

何淑惠表示,這是專家建議,食藥署還須開會討論,且這項措施最快也要到明年才會正式生效。

但何淑惠也說,這項措施是針對高油高糖食物的垃圾食物,不能與加贈玩具方式提供小朋友購買誘因,現在超商贈送的馬克杯、原子筆等贈品並非屬於玩具範疇,並不在列管範圍內。

小編評:咦?新聞稿內看到我以前直屬長官的名字!!

 


連結:「高脂、高鹽、高糖」食品之廣告及促銷,本署擬納管

依食藥署預告「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草案第3條針對「高脂、高鹽、高糖」食品列有「不得於兒少頻道廣告,亦不得以贈送、加購玩具或以玩具為獎勵等方式為促銷」之規定,故該辦法並非僅限制超商集點促銷活動,而係就「高脂、高鹽、高糖」食品廣告及促銷為全面性之規劃與管理。另,超商贈送玩具集點品項範圍是否應排除「高脂、高鹽、高糖」食品方符合前開草案條文規定,食藥署將邀集專家學者妥為研議。

小編評:附上TFDA新聞稿供參考。

 


連結:食藥署:限縮超商集點待評估

「重點在於可不可行」,姜郁美強調,食藥署將召開專家會議,討論超商集點促銷活動設限的可行性,彙整各界意見之後,才會定案。 超商的消費項目不一定是食物,消費金額門檻、活動對象多以成人為主要目標,另有學者及民間團體主張,貿然限制超商集點促銷,恐怕影響到成人而非兒童,與其如此,不如從飲食教育導正兒童飲食觀念。

根據這項草案,食藥署對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的食物定義為:脂肪熱量占總熱量30%以上、飽和脂肪熱量在總熱量10%以上、每百克固體或每百毫升液體的反式脂肪酸0.3公克以上、每大卡含鈉量達1毫克以上、糖熱量占總熱量10%以上等5項範圍。

小編評:爭議很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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