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肉標示,管不到傳統市場

連結:重組肉標示 管不到傳統市場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重組肉品標示原則,要求廠商及有商業登記的餐飲業者如有供應重組肉,應標示重組肉、組合肉或塑型肉等相關文字,只要販賣肉品卻未標示者,最高可處300萬元。

因傳統市場攤販沒有商業登記,非在此次管理範圍內,食藥署呼籲消費者在選購前,先問清楚再購買。若有業者欺騙行為,民眾可透過檢舉申訴,衛生局也可依法開罰。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指出,重組肉品容易夾有微生物或病原菌,產品都應煮熟後食用,為了衛生安全問題及消費者權益,不論是完整包裝或散裝重組肉品,都應有清楚標示,加註僅供熱食醒語。未標示者,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2條、25條及28條規定,處3至300萬元罰鍰,限期回收改正。

至於貢丸、熱狗、火腿、漢堡肉、香腸、魚丸、魚板等大眾熟知的加工製品,可免標重組字眼,依原包裝食品規範標示即可,不必更改標示

小編評:喔,真的管不著,可是傳統市場的魅力就是肉販切肉,又不是賣冷凍肉!

 


連結:牛排店火鍋店不標重組肉 可罰400萬

日前黑心油風暴意外揭發知名牛排館販售重組肉,食藥署訂定「組肉品名標示原則」,規定包裝、散裝、餐飲業者只要使用非單一肉片,都應強制在菜單或明顯處標示「重組」字樣,並加註「僅供熟食」,去年12月15已正式公告,預計今年納入重點稽查,違者最高開罰400萬。

依照原則,重組肉食品應要清楚標示「重組肉」或「塑形肉」、「組合肉」、「整形肉」等類似字樣,與「僅供熟食」警語可分別標示,但必須讓消費者清楚易懂。

小編評:四百萬,樹森等大廠會怕這個規範嗎?!

 


連結:食藥署教3招辨別重組肉

重組肉的外觀「大小比較一致」、「油脂紋路比較紊亂」、「口感嚼勁比較差」,也是辨別的方法。
台灣日前爆發油品安全風暴,檢調追查時,意外發現知名肉品進口商將「飼料用」的粉末牛油添加在重組肉上,銷往全台各大通路、夜市、小吃,引發消費者譁然,也讓外界關注重組肉管理問題。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說,除了標示之外,消費者也可以在外觀、口感上辨識。她說:『(原音)重組肉因為它是有整型過的,所以會較一般肉的大小、外觀完整、大小比較一致。另外,我們也可以從肌理紋路分辨,因為重組肉是由不同的肉塊組成,所以外表(紋路)看起來比較紊亂;再來的話,它的咬感會比較差。』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說,業者標示重組肉、整形肉、塑形肉、組合肉等字樣都合乎規定,但如果標示不實或易生誤解者,可處新台幣4萬至400萬元罰鍰;未標示者,可處3至300萬元罰鍰。

小編評:這篇說罰三百萬,跟上一篇又不一樣了。

 


來源: 重組肉須標示 讓人誤解最高罰400萬

衛福部食藥署103年12月15日公布「重組肉品標示原則」,不論是完整包裝或散裝肉品,都應該標註重組肉品或僅供熟食等警語,提醒消費者只能全熟食用,標示不足或容易讓人誤解,最高處400萬元罰鍰

菜市場的非包裝食品比較難抽查,消費者若覺得攤商疑似販賣重組肉卻未標示,可通知地方衛生局衛生局

潘志寬強調,販賣重組肉一定要加註警語,如重組、塑型、組合、整型等字樣,否則地方衛生局可依法開罰;應標示而未標示可3至300萬元,餐飲業者菜單、立牌、掛牌若未充分標示使用重組肉,可處4至400萬元

小編OS: 標了卻標錯最高罰四百萬, 沒標罰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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