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意外死算廢棄物 吃狗肉無法管
如果狗狗「意外」死亡,狗體視為「廢棄物」,民眾烹煮來吃,竟然找不到罰則,愛狗人士大呼不可思議
南韓有一群從刀口下幸運存活的狗狗今天抵達美國,等待善心人士領養;這10多隻狗狗原將成為南韓人餐桌上的佳餚
歐梅拉說,「南韓特別之處在於他們養殖犬隻來供應需求」,其他國家則是把目標放在野狗身上
她說,南韓人每年吃掉120萬至200萬隻狗,供應的狗場「至少有數百個
國際人道協會一直與中國大陸、菲律賓、泰國和越南等當地團體合作,喚起公眾重視狗肉交易
為彌補動物保護法的不足,高雄市動保處擬定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近期將送市議會審議,一旦通過實施,高市將是首創吃犬、貓肉遭查獲罰款的縣市,最高可罰七萬五千元;如果是外勞在工作場所殺、吃、買賣犬貓,雇主也將連帶開罰十萬元
動保處已邀集專家學者、動保團體,共同催生高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包括加重飼主未辦理寵物登記,經勸導拒不改善,從最高罰一萬五千元,提高為五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動保法規範不得宰殺、販賣犬貓屠體,但市府查緝違法過程中,業者大多辯稱犬貓死在路上,他們只是撿回來吃,市府為加強犬貓保護,規定不得購買、食用含犬貓成分的產品,納入檢驗出犬貓DNA湯汁等,最高可罰七萬五千元,徹底杜絕供需問題,讓香肉店無法生存
由於東南亞外勞有宰殺犬貓食用的風俗,市府規範雇主加強管理,首度針對外勞於工廠、宿舍等雇主提供場所,宰殺、購買、販售、食用犬貓,雇主應負起責任,最高開罰十萬元。另攤販、市場常以釘床驅趕犬貓,造成犬貓受傷,市府禁止使用釘床、針毯等物,最高可開罰七萬五千元;也不得持有捕獸夾,但一年內交出不罰
《動物保護法》今年2月修正公布後,許多新的動保法令措施上路,高雄市政府也在日前擬定動保自治條例草案,針對非法動物棄養和飼主不當對待、及吃狗肉等行為祭出罰則
動保處昨(17)日舉辦「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聽證會,針對擬定的草案,聽取民間團體代表和民眾的意見,逐條討論修正草案內容。與會團體包括高雄市流浪動物保育協會、台灣愛狗人協會、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綠黨高雄支黨部、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寵物產業同業公會、高雄市獸醫師公會,及市議員等數十人。商人販賣、客人食用狗肉 都開罰!
例如草案中明文規定任何人禁止販售和食用狗肉和貓肉,店家若販賣狗肉或民眾到香肉店吃狗肉,都屬違法,將處以1萬5000到7萬5000元的罰鍰。此外,高雄曾經發生外籍勞工宰殺街頭流浪貓狗來吃的事件,因此草案中也明定,勞工雇主有義務防止其勞工在雇主提供的場域宰殺或食用犬貓
查緝到業者販賣和客人食用的行為非常不容易,過去動保團體經常必須偷偷地錄影蒐證,因此主張只要持有貓或狗的屠體,就應開罰
規範項目最多的,以飼主和一般民眾為對象,包括飼主應辦理寵物晶片植入及登記、飼主攜帶寵物進入公共場所應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如繫繩等,還有不能使用、持有獸鋏或刺針等工具來驅趕動物,以及動物受虐,經主管機關救援、收容和醫療後的相關費用,將由加害人或飼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