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緊衛生署,別讓輻污食品寬鬆化

連結:盯緊衛生署 別讓輻污食品寬鬆化

內從轉載:
Q:衛生署公告要將食品輻射劑量容許基準大舉寬鬆化為600貝克(以銫計算),經許多民眾以及環保團體等反對,南韓、德國等都是100貝克,衛生署是否因此嚴格化了?

A:沒有,衛生署還沒有任何動作,大家只好加強監督,防止衛生署趁風平浪靜時就讓殺人基準過關。

8月23日在立法院的公聽會中立委及各方專家、環保團體都強烈反對衛生署放棄把關責任,不顧國民生命健康,而打算用寬鬆基準讓600貝克核廢食物通關,因為超過100貝克就是低階核廢料,而且衛生署等本身檢測能力也很可疑;衛生署在8月27日表示「重申並未定案,將依照行政程序彙整各界意見,再經專家討論後,做為重新評估修訂之參考」。

但從8月27日至今,沒看到衛生署有彙整意見及讓專家討論的動作,而且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因為遭指出日本進口食品輻射檢測結果等數據欄全部空白,還乾脆封掉空白一片的輻射檢測結果網頁,令人啼笑皆非。

更令人擔心的是衛生署「根據了解」而覺得「歐盟並未禁止日本食品輸入,僅要求輻射證明,邊境則實施抽驗;而南韓及新加坡則僅限制日本特定縣市之特定品項輸入,我國比他國嚴格」,我們的政府單位對外國做法只是「根據了解」而自認比較嚴格,這是不顧事實而欺騙國民的惡劣做法。

日本JETRO(日本貿易振興機構)官方網站http://www.jetro.go.jp/world/shinsai/foods_inspection.html)列有全球各國在福島核災後,如何檢查日本食品,衛生署官員不必花稅金出國考察,就能知道各國檢測日本輻射污染產品有多嚴格了。

像歐盟是東北、關東12縣市產品要求在日本出發前的輻射檢查分析報告書,再加邊境抽檢,但因輻射檢查分析取得不易,今年4月前是還需要碘、鍶、鈽、銤等核種分析,日本業者認為歐盟實質等於禁運;而其他縣市則需要產地證明;更重要的是歐盟長年採取車諾比災後的1250貝克基準,而311後嚴格化為500貝克,而今年4月起對日本檢查只剩銫,也比照日本改成100貝克。

南韓、新加坡是因為要求的產地及輻射證明單位不同,才將食品分類,實際全部檢查,並非如衛生署所說「只對特定食品檢查」,而且南韓也以100貝克為基準,台灣是拿370貝克為基準,還擬放寬為600貝克,輻射證明、產地證明等全不要,不搗碎檢查,台灣哪裡比別的國家嚴格了?衛生署是行政單位,怎可如此睜眼說瞎話?

待會再附上衛生署回應。

 


連結:針對「盯緊衛生署,別讓輻污食品寬鬆化」乙篇報導之澄清說明

轉載內容:

10月8日自由時報電子報刊載「盯緊衛生署,別讓輻污食品寬鬆化」乙篇,有多處錯誤論述,衛生署再次說明如下:

一、國際間並未有低階核廢料之定義,亦未有任何單一核種超過100貝克就歸類為低階核廢料之規範,對於報導指出超過100貝克就是低階核廢料部份,並非事實。至於各國對於食品中污染物質之評估基準,均是實際考量其民眾攝食量等暴露資訊,故不同國家可各依不同評估結果訂定不同限值;然各國就特定污染物質所訂之限值,絕對不是以該污染物質會危害人體健康之臨界值作為標準,故食品如符合某國標準,但超過其他國家標準,不應逕以視為即具有危害,或逕歸類為核廢料,否則將扭曲風險評估之實質意義及有過度解讀風險之虞。

二、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自日本發生核災事故後,即於該局網站設置日本核災食品藥物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2364)及「免驚慌!日輸入產品已加強輻射監控!」專區( 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2353),提供民眾有關日本核災事故後食品藥物之相關訊息,並每週公布「日本輸入食品輻射檢測結果」,並無報導所稱「封掉空白一片的輻射檢測結果網頁」情事。

三、依據我駐歐盟代表處洽歐盟健康暨消費者總署提供之資訊,歐盟現行針對自日本輸入食品之管理,邊境抽驗率僅5-10%,且僅抽驗銫134+137,限值比照日本;我國現行針對自日輸入食品之管理,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5縣生產製造之所有食品均為禁止輸台,其他地區生產之八大類食品則實施「逐批」檢測輻射值,且同樣採取與日本相同之輻射標準;衛生署前於本年8月27日即已發布新聞澄清,並非如報導所稱是以370貝克為基準。在檢驗方法方面,我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亦已於9月4日發布新聞澄清。

四、衛生署研擬修正「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標準,均依法踐行公眾評論程序,以充分了解各界意見。對於銫核種於一般食品之規定,由於各界就草案限值(600貝克/公斤)提出異議,故衛生署於重新蒐集國內外科學評估資訊及本土性風險估算參數,據以評估及修正後,將再次辦理公眾預告程序,並不會直接就600貝克/公斤之標準逕予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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