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混進飲用水?高雄市加強查緝

來源:地下水混進飲用水?高市加強查緝

高雄巿政府衛生局表示,近來媒體登載「抽取工業區地下水、謊稱是山區的天然泉水」與去年「加水站賣地下水黑心業者送辦」乙事,不論是民眾、媒體或是民意代表等相關單位均對高雄市政府針對市售加水站日常管理普遍不放心,衛生局為市售加水站管理的權責單位,自然必須加強對業者的管理力道。

衛生局表示,提供市民健康飲用水是政府的責任,凡合格安全的加水站(車),必定須張貼包含加水站核准證明書(應煮沸勿生飲)、高雄市加水站水源許可證(有效期限內)、加水站自主管理紀錄表。

衛生局指出,為因應縣市合併,於100年12月制定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要求業者遵守,以確保民眾喝的安全,始可公開對外販賣。目前列冊共有1789家加水站,每站加水站(車)每2年抽驗水質一次,102年度至今(1∼4月)現場稽查與水質抽驗累計件數為201件,其中有2件分別未張貼「水源許可證明」及「水源許可證明」已過期,24件未明顯張貼「自主管理紀錄表」,1處環境髒亂,4家疑似非法加水站,目前已積極調查辦理中。

 


合格的加水站要認明:

合格的加水站要認明:1. 水源許可證明

 

2. 加水站核准證明書

 

3. 自主管理紀錄表 20130503 高雄市加水站自主衛生管理紀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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