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食品依包裝或散裝食品規定標示,以是否符合擴大販賣範圍為依據

《食力》向食藥署食品組第四科技正林小姐,電話詢問過「網購食品是否可認定為包裝食品,必須符合標示規範?」,食藥署回應為,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網路販售食品已符合擴大販賣範圍為目的,因此必須符合一般市售包裝食品的標示規範,若不符合,主管機關稽查到不符規定就會裁罰。若原本的食品非密封包裝,但是業者在網路接單之後,需以宅配或貨運的方式送到消費者手上,運送過程中必須將產品以紙箱或宅配袋完整包裝的方式運送或寄送,就算是包裝食品。

此認定從食藥署建置的「食品標示諮詢服務平台」上,2016年2月15日民眾函詢「麵包店裡販售的土鳳梨酥為包裝或散裝產品?」的食藥署回答可得到應證:「麵包店所販售之土鳳梨酥產品,如為密封包裝食品,且其販售場所確實屬前店後廠之型式,無網路販售或其它擴大銷售範圍之方式販售,則應為現場烘焙(烤)食品,得不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之規定作完整標示」。由上述食藥署的回應也可確知,若該麵包店販售的土鳳梨酥產品,是「網路販售」則「需」依食安法第22條完整標示。

 

小編評:食力好文,這一篇的論述值得討論,全文還是請點入食力連結看清楚喔。

連結:網購食品該依循包裝或散裝食品規定標示?(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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