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食安辦公室檢討食安五環,建立管理制度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表示,食安五環政策翻轉食安管理思維,包括第一環「源頭控管」、第二環「重建生產管理」、第三環「加強查驗」、第四環「加重惡意黑心廠商責任」、第五環「全民監督食安」,希望透過跨部會、跨領域協力治理,結合政府管理、產業自律及民間參與,共同落實食安管理的工作。

第一環「源頭控管」方面,環保署指出,除了成立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跨部會共同運作「環境保護與食品安全協調會報」,每季召開會議,協調跨部會環保與食安議題;推動「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國家實施計畫」,削減28種持久性污染物污染;另外,也篩選2,196家化工原料行擴大查核輔導。該署未來將修正「毒管法」及相關法令,並加強勾稽查核。

第二環「重建生產管理」方面,農委會表示,該會推動食品產業優化,完善追溯追蹤管理制度,並推動食農教育,深化農場到餐桌的健康消費觀念,另外,也促進農業友善環境及資源永續利用,以及導入農產品Global GAP制度,接軌國際。其中,在推廣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部分,擴增有機面積預計106年底達8,500公頃,推動友善耕作至106年底增加1,500公頃,今年完成「有機農業促進法」草案的立法程序。

第三環「加強查驗」方面,衛福部表示,為了提升「進口」及「國產」食品衛生安全,衛福部加強查驗政策,市售進口食品及國產食品抽驗合格率均上升,於105年分別達98.1%及96%,未來除將對近期違規樣態,調整稽查策略,也將針對倉儲及物流管理,提升稽查強度。

第四環「加重惡意黑心廠商責任」方面,衛福部指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1項罰鍰裁罰標準,已將違規次數、工廠非法性等納入裁量因素,並強化衛生機關裁處一致性。未來將凝聚中央地方執法共識,要求地方政府落實行政處分,依違法事實,令業者暫停作業、停止販賣等,並依照裁罰基準課以罰鍰,伸張政府公權力。

第五環「全民監督食安」成果方面,衛福部表示,該部整合 4 部會的單一檢舉專線,自104年12月迄今,食品檢舉及諮詢 8.3 萬通,且近期因民眾檢舉破獲計有 9 件重大食安事件。

連結:林全:滾動檢討食安五環 建立管理制度

連結:落實食安五環 林全要求重懲黑心廠商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