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 越南公告12月20日起對進口食品項目執行國家檢驗的規定

連結:越南公告12月20日起對進口食品項目執行國家檢驗的規定

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商務組報導,越南工商部為執行第38/2012/ND-CP號公告,有關食品安全法若干條文之施行細則,已發布第28/2013/TT-BTC號公告,對屬於工商部掌管的進口食品項目,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檢驗的規定,並規定自本年12月20日起開始實施

前列第28/2013/TT-BTC號公告規範適用的項目,包括進口酒和啤酒、飲料、加工乳品、植物油、澱粉及粉類加工產品、餅乾、糖果蜜餞以及盛裝該等食品裝材料(以下簡稱為食品)之國家檢驗方式、內容、流程、手續等規定,惟對於個人入境隨身攜帶符合定量的消費食品、外交郵袋盛裝食品、轉口過境食品、寄放於關外倉庫食品、供研究及試驗用食品以及參加展覽的食品,則不在此限。

小編評:進出口的東西小編都看不太懂,我截錄部分內容而以,完整規範大家還是點入連結裡或打去辦事處好好了解吧。

 


連結:越南公告12月16日起對申請食品安全衛生證明文件收取規費的規定

越南財政部發布第149/2013/TT-BTC號公告,有關管理食品安全衛生規費收取、繳交、使用及管理的規定,並規定自本年12月16日起開始實施。

小編評:中央日報的報導真的對進出口業者很有幫助,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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