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 食藥監總局要求各地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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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應當嚴格落實品質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先行賠償和追償制度,按照“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對消費者進行賠償。

《關於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商場、超市、食品店和藥店等經營者對嬰幼兒配方乳粉要實行專櫃專區銷售。

《關於開展在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指出,藥店申請成為試點單位應當符合食品流通許可規定的條件,並同時滿足以下要求:一是無因經營假冒偽劣藥品等商品被有關監管部門予以處罰的記錄;二是具備專區專櫃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經營環境、條件和設施;三是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費專業指導的人員和能力。

小編評:大陸真的蠻特別的,尤其是“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只要一次上游廠商發生上游毒奶事件,下游經銷商應該都會賠錢賠到脫褲子吧?看來在大陸賣嬰幼兒奶粉真的要心臟夠強大才可以。

 


連結:八家檢驗機構承擔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檢驗工作

這8家檢驗機構分別是:國家食品品質安全監督檢驗中心、國家乳製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所、國家食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上海)、國家加工食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廣州)、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安徽國家農副加工食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黑龍江省品質監督檢測研究院和武漢食品化粧品檢驗所。

小編評: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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